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民生工程,是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广大群众生活水平的重要组成部分。脱贫攻坚期间,会宁县举全县之力,以“滚石上山”的决心,花大气力实施了农村饮水安全提升改造工程,初步形成了覆盖全县的农村饮水安全供水体系,从根本上改变了“吃水难”的面貌。

随着农村供水工程的运行,全县广大农村群众普遍用上了甘甜可口的自来水,生活幸福指数得到大幅度提升。但是随之而来的偷水、盗水、破坏农村供水设施等不文明用水现象和违法行为也时有发生,不仅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同时对群众稳定用水造成较大程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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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保障群众用水稳定,严厉打击偷盗水行为,8月8日,会宁县水政监察大队会同乡镇派出所、供水单位深入会师镇西岩村、翟家所镇新智村对供水设施和农户用水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西岩村史岔社马某、新智村新李社张某存在偷水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甘肃省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执法人员现场进行了取证,并分别作出罚款1000元、3000元的处罚决定。当事人已认识到非法用水的严重性,表示将在今后及时足额缴纳水费,科学用水、文明用水。通过联合惩处,在教育本人的同时,也为文明用水、安全用水、依法用水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

下一步,县水务局将持续加大农村饮水安全违法用水行为打击惩处力度,对全县农村饮水安全违法行为开展大排查,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教育一批,为农村饮水安全“保驾护航”,切实保障全县群众用水稳定。(县水务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