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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猫妹

来源| 大猫好规划

交强险、商业车险投保难、投保贵,面对保险公司的“挑三拣四”,一些车主发现,有一种叫车辆统筹的车主互助“保险”来者不拒,还价格“公道”。
“车辆统筹”真的靠谱吗?

所谓“车辆统筹”,简单说,就是一种车主互助。
就是大家每个人交一点钱,然后谁出事儿,赔钱给谁。
有点类似大家熟悉的“相互宝”。
举个栗子,比如一个运输公司,下面有200辆大货车。
每个大货车主交一些钱,集中在一起,就是个较大的“资金池子”。
其中某辆车出现事故之后,就可以在“资金池子”中划分出一部分费用出来支付事故费用。
因为没有啥运营成本、营销成本,所以,从价格看,这些“车辆统筹”费用相比保险而言更为便宜一点。
而且,保险公司会评估车辆风险,比如之前的事故情况啥的,可能对部分车辆还不愿承保,而“车辆统筹”就来者不拒。
加上销售可能会使用一些话术,比如这个统筹跟保险是一样的,价格更便宜之类的,又或者是熟人推荐。
所以,很多车主觉得这种新型“保险”更好,愿意投入“车辆统筹”的怀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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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统筹”虽然类似大家常说的商业车险,合同看起来跟保险差不多,所用的字眼描述也是一致的。
但是,“车辆统筹”绝对不是大家认为的“保险”,它们有着本质的区别,出现纠纷以后处理方式也不同于保险。

首先,车辆统筹虽然会出具一份合同,但是合同是车主和统筹企业之间签署的,没有第三方的监管和约束。
像保险公司要受银保监会的监管,有《保险法》的约束,保险条款要去监管部门备案,尤其像车险,交强险是全行业一致的,商业车险也是经过行业讨论审核的。

其次,统筹公司是完全市场化运作,企业资质没有监管,没有门槛,甚至可以说良莠不齐。
有些就是车队自己组织的,有些可能统筹的规模大一些。但是不管什么体量的,目前都没办法跟保险公司比肩。
因此,统筹公司相应的风险系数更高。

一旦出现事故,履约能力就容易打问号,如何理赔、理赔标准、赔多赔少、何时赔,容易出现赔付遭遇踢皮球或者赔付周期特别长的情况。
一旦是拒赔,那么车主就只有打官司一条路,但是涉及到合同条款问题,合同是对方定的,条款复杂,多数车主没有能力逐条确认内容,所以打起官司来车主方面会比较容易吃亏。
如果统筹公司没有赔偿能力或者拒赔,参加人就要面临自行承担交通事故损失或者赔偿责任的风险。

像今年7月,河北沧州中级法院发布的一项典型案例显示,机动车辆安全互助统筹保险并不能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认定的保险合同,存在履行不能的风险,无法替代被告完全承担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赔偿责任。
除此之外,如果中途车辆易主,统筹不能随车过户,退保也容易产生纠纷。
如果车辆统筹公司破产,大家的保障也就没了。
面对这些遍地开花的“车辆统筹”,保险公司是明确撇清干系的。
比如,今年7月20日,内蒙古包头保险行业协会就表示,我协会接到地方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书,法院在受理货车交通事故理赔案件中发现“机动车辆统筹单”,发生交通事故后因该统筹条款不属于机动车商业三者险无法得到理赔,法院也不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虽然,这世界上的路有千万条,并不是只有保险一枝花。但是目前的车辆统筹市场,还是野蛮生长状态。
根据国发【2012】30号,涉及到的管理部门,有交通运输部门,交通安全部门,但实际上处于“无制度,无规定,无监管”的三无状态。司法案件中也经常出现涉及车辆统筹的,整体来说,还是比较混乱无序的阶段。
因此,猫妹建议大家对车辆统筹的利弊慎重评估,谨慎选择,千万不要认为这就是费用便宜的新型车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