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S店又出现一种新套路,很坑,极不诚信!

原创作者:勇说车险/yongchezhiz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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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在买车前,肯定会经历试乘试驾的过程,现在,4S店对试驾者也开始撸羊毛了,有些可恶。本篇的案例,编者之前有听说,最近,居然真是碰到了,原来,传说真的存在!!!

案例概括:当事人准备购买一台车,到对应品牌的4S店进行试驾,这是正常的过程,基本每一位购车者都会经历这步。但是,在试驾过程中,当事人因为对路况的生疏,以及车辆操纵的不熟练,发生了一起单方事故,最后,交警认定当事人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事后,4S店却向当事人提出了赔偿要求,他们表示,车辆没有保车辆损失险,所以,车辆损失由当事人赔偿。此外,根据当事人给我们的照片,可以判断,有一部分损失根本不是这个事故造成的,也要求当事人承担,这种做法,4S店很不厚道。当事人认为4S店这样处理很不合理,就找到了我们。

我们了解和分析情况后,进行了相应处理。第一,当事人根据我们的建议和方法,核实了该试驾车是保有车辆损失险的(当然,4S店很一直拒绝我们核实的要求,设置了很多障碍)。这说明,4S店完全在欺骗车主,坑当事人。因为,4S店自己知道,这个事故造成的损失,如果保险公司赔,不是本次事故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会赔,但当事人不懂,可以全部要求当事人赔偿,撸当事人的羊毛,4S店的做法太坑,极不诚信!!第二,我们让当事人拿到了当时的试乘试驾协议。(虽然,4S店在试乘试驾中有不规范情况,这里就不展开了)这个协议,明确写明并约定,发生事故,由车辆保险的赔偿范围内赔偿处理,4S店的工作人员不可能不知道这些情况,所以,可以断定,4S店就是在欺骗当事人,撸当事人的羊毛。第三,根据我们的建议,在当事人要试驾协议时,固定了4S店说该车辆没有车辆损失险的证据,这样,为后续进一步维权提供了证据。

虽然该案还在僵持中,但我们可以确定,当事人肯定不用赔偿该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失费用。所以,大家要时刻保护自己的权益,坑太多,防不胜防,只能说,目前的社会环境缺少诚信体系,以及处罚这些不诚信行为和主体的机制。

这里,编者扩展下,这个案例中,该试驾车其实是有车辆损失险的,而且,正常情况下,4S店是应该为这些试驾车辆购买足额的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否则,就是裸奔,是对客户的不负责,同时,如果发生事故,4S店也是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的,这,也是下面要讨论的问题。假设,4S店因为某些原因没有买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比如,没有及时续保,或者因为工作人员失误,忘记投保了,反正就是没有保,发生事故,谁来赔偿??

编者认为,这里先要分清两种情况,第一种,就是整个试驾过程,试驾者完全按4S店要求驾驶;第二种,就是试驾者有违反4S店陪乘人的要求。如果是第一种情况,编者认为,损失可以由4S店承担,因为,试驾过程属于商家的一种服务内容,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意外,根据民法典,是由商家负责的。虽然说,事故认定书上的责任是试驾者,但这个试驾过程是在商家的经营和服务范围内,所以,应当由商家承担相应损失。另一个理由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这种情况类似于学员学车,学员学车驾驶车辆发生事故的损失,是由教练赔偿的,所以,类比该案例,损失由商家承担。实践中,这样的情况,最后起诉的,法院一般判决4S店和试驾者都承担一部分损失,编者认为,这样判决一定程度上,也可以接受。如果是第二种情况,编者认为,即试驾者有违反4S店陪乘人的要求,事故损失由试驾者承担。

总结,坑很多,防不胜防,维权意识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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