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8月11日连云港讯 8月5日早上,灌云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员额检察官杜宝燕刚到单位,就看到小宇及其母亲站在院门口。“杜检察官,我被江苏某某大学录取了!”小宇(化名)兴奋地挥着录取通知书。

还在2021年10月22日,早上5点多,高三学生小宇骑上电动自行车赶去上学。因天色较暗,小宇不慎将在道路上保洁的环卫工人周某撞倒。小宇马上拨打急救电话和报警电话,将周某送医院救治。后因周某颅脑损伤严重抢救无效死亡。经事故责任认定,小宇负事故全部责任。小宇的行为触犯了相关法律,涉嫌交通肇事罪。

案发后,公安机关邀请灌云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部门)提前介入侦查。

办案检察官杜宝燕充分了解案情后,发现双方家庭经济都很困难。小宇和姐姐均在上学,全家仅靠父亲一人打工赚钱,母亲患有心血管疾病,因经济拮据,心脏搭桥手术一拖再拖,临近高考却闯了这么大的祸,全家都陷入了迷茫和焦虑之中;受害人周某已是64岁年纪,从事保洁工作维持家庭生计,老伴也无固定生活来源,一场交通事故给双方家庭蒙上了阴影。

“小宇是未成年人,还是快要参加高考的高三学生,如果起诉判刑,他的人生轨迹可能就此改变,我们秉持少捕慎诉慎押的理念,希望促成赔偿谅解。”杜宝燕表示。

为了促成双方达成刑事和解,检察官从情理法的角度阐明了利弊关系。一方面对被害人家属暖心宽慰,耐心沟通,希望能充分考虑肇事方赔偿能力,以合理赔偿换取谅解。同时,向小宇父母就受害人家属谅解对于定罪量刑的作用予以法律阐明。此后,该院还根据被害人家庭实际情况,适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积极为其丈夫申请一定数额的司法救助金,释放出司法温度和人文关怀,受害人家属也主动表示,可以给小宇的人生一次机会。最终,在办案机关的努力下,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并出具谅解书,为案件后续处理打下基础。

针对小宇将要参加高考的情况,办案检察官联合学校对小宇开展帮教,密切关注小宇的思想动态和学习成绩,在检察官的鼓励下,小宇很快安下心来投入到学习备考中。

2022年6月27日,公安机关以小宇涉嫌交通肇事罪移送该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期间,办案检察官秉承少捕慎诉司法理念,从挽救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对案件进行综合评估。

该院根据小宇平时的一贯表现,加之是未成年人具有自首、赔偿并取得谅解、认罪认罚等法定从轻、从宽等情节,依法对小宇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参加不公开听证,经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小宇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该院依据相关规定,对不起诉记录予以封存,为小宇顺利入学扫清了障碍。

2022年高考,小宇以超过本科线40多分的好成绩,被江苏一高校录取。“我一定好好珍惜法律给我的这次机会,学好本领回报社会。”感觉重获新生的小宇对自己的行为深刻反思,主动参与交通疏导工作,疫情期间积极参加社区志愿服务,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在办理此案过程中,办案检察官发现,事故发生路段较为偏僻,且该路段正进行下水管道施工,造成通行不畅。多起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均反映该路段夜晚光线较暗,清晨路灯关闭较早,视觉效果不好,存在很大安全隐患。

该院将诉源治理工作提上议事日程。在充分调查核实后,该院于8月2日牵头住建、城管、交警、环卫、教育等职能部门,就加强城市照明系统监管和道路安全诉源治理工作召开座谈,把脉社会治理焦点堵点问题,共同协商解决工作中面临的问题。

会上,该院和各部门会签《关于加强交通安全和路政管理工作会议纪要》。《会议纪要》明确了责任主体,并就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配合协作等工作达成一致意见,共同为道路安全保驾护航。

近期,该院检察官在回访中了解到,道路维修路段增设了护栏和警示牌;科学设置了路灯早晚开、关灯时间,学校周边等重点路段的行道灯更加明亮并延长了照明时间;全县环卫工人配齐了头顶照明灯和反光背心,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徐云刚 薛书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