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EB-5 签证计划申请有两种投资方式,直接投资和投资区域中心。区域中心计划是美国国会1992年创建的,为的是简化投资过程,吸引更多投资者来刺激美国经济增长。区域中心是由美国移民局授权的商业实体,管理 EB-5 投资者资金的专业机构,从多个投资者那里汇集投资款,为大型项目提供资金。直接投资是指不在区域中心进行的投资,比如申请人自己创业或购买已有企业。与直接投资这种永久计划不同,区域中心计划是一个临时计划,通常每年都会被重新授权。两种方式的基本投资要求是一样的:必须要满足投资最低要求的金额和为美国工人创造 10 个全职工作岗位。

直接投资和区域中心投资之间的最主要区别在于计入创造就业总数的计算方式以及投资者在管理投资企业中的角色。

创造就业机会的区别:

EB-5计划的主要要求之一是投资者的投资必须为美国人创造10个全职工作岗位,直接投资或投资区域中心有不同的计算就业岗位数额。直接投资唯一计入创造就业机会的要求是投资的新商业企业直接创造的就业机会,这些通常是正在运营的工作岗位,也就是直接就业。而通过区域中心的投资,涉及创造多个实体,这些投资者可以计算直接,间接以及衍生就业机会,通过所有实体的活动创造的工作都计入创造的就业总数,也就更容易创造出所需数量的就业机会。

另外,直接投资和投资区域中心在证明投资者如何创造就业机会方面差别很大。对于直接投资,雇员受雇于投资者所投资的企业,并担任至少连续两年的全职职位,该职位在整个期间都存在,投资者必须提交每位员工的工资和税务记录这些实际就业文件证据。而区域中心是由经济学家利用经济乘数公式证明所需要创造的就业机会,通过区域中心投资不必证明每个工作职位的实际创造就业人数。

在管理投资企业中的角色:

在直接投资中,投资者通常是企业的唯一所有者或少数共同所有者之一,通过直接投资,投资者必须直接参与管理,对业务拥有较大的控制权力,且积极参与公司业务的日常经营与政策决策中。而通过区域中心投资时,投资者的控制力要小得多,因为投资者通常只是几十个投资者中一个,他们很少或根本没有参与企业的日常经营和政策制定,对业务的控制通常也仅限于基本的投票权。通过区域中心投资,管理经验很少的投资者也可以计划中获得成功。

除了创造就业机会的要求和管理投资企业的控制程度不同以外,区域中心还因为对与他们相关的每个项目都经过仔细评估,因此确保投资者的财务和移民风险也相对直接投资要低,在申请流程中需要提供的项目方面的证据数量也要少。此外,投资区域中心的投资者可以在美国的任何地方生活工作和学习,而不必像直接投资那样,受到参与投资企业的日常管理事务的限制必须和投资企业地点关联。

根据移民局的统计,约有90%的EB-5投资者选择通过区域中心投资而不是创立自己的公司,区域中心在投资美国经济发展和创造就业方面早已成为外籍投资人的首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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