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武汉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一桩特殊的诉讼:市民李女士将江汉区政府告上了法庭。

而法院最后的态度竟然是:这事儿政府做的欠妥当,李女士胜诉。

原来,李女士是一名拆迁户,因为对政府给出的1508万赔偿款不满,而索要3000万,并为此和政府僵持了两年,

因为严重影响了市政施工,江汉区政府直接下达了一纸红头文件,准备将李女士的房屋预先拆除。

但是面对这位“最牛钉子户”,他们却碰了个更大的“钉子”。

那么李女士手里,到底攥着什么底牌,让政府都奈何不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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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武汉的李女士以独到精准的眼光,花110万元买下了江汉区繁华地段的一间商铺,商铺是一幢7层楼房的底层,面积有287平方米,层高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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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就有一家建设银行看中了这个商铺,他们同李女士签署了长期的租用合约,年租金也从最开始的10几万元,涨到了2013年的63万元。

110万的投资没几年就回了本,李女士及其一家享受到了投资商铺带来的红利。她为父母在老家买了房,给弟弟投资开公司,还把儿子送出国留学。

可以说,这间商铺就是他们一家的希望。

2013年10月,李女士商铺所在的香江新村,被划入了武汉市地铁6号线的土地征收范围,规划中地铁三眼桥站的1号通风口和4号出入口就建在此处。

建地铁的消息一传出,周围的居民都很开心,附近的房屋商铺也都闻声而涨,而且只有买家没有卖家,没有谁愿意在这当头出手。

相较于居民的开心,因自个房屋被纳入拆迁范围的李女士很是发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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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半年前,她还和建设银行签订了续租3年的合约,每年租金63万,这一拆除,银行肯定要换地方,不会继续租她家房子了。

眼看她这一年63万稳定的收益就这样没有了,这叫她能不急吗?当初买这间商铺,就是奔着“一铺养三代”买的,这才过了12年,就要被拆除。那往后一家人的生活质量可就得不到保障了。

可是修地铁又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作为市民,理所当然地要支持和配合。因为政府工作人员告诉她们,6号地铁线这么规划,是最便民也是成本最低的。

但是,当李女士拿到政府给到的拆迁赔偿合同时,她傻眼了,拒绝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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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政府给出的赔偿金额是1508万,单价只有5万一平米,这和李女士的心里预期相差实在是太远。

在得知拆迁时,李女士就多方打听周边的商铺价格。她得知就在700米外,有个新建成的商业中心,2年前商铺成交价就是7万8,对面有家商铺出售价也是10万一平米。

而且等到地铁开通后,这商铺的租金价格、成交价格只会水涨船高。

根据这些信息,李女士估算出自家这287平米的商铺价值,加上装修费和租金损失费,拆迁款怎么着也不会低于3000万元。

可是江汉区政府给出的只有1508万元,这差距也太大了,这样的方案李女士坚决不同意。

按理说,这样一个涉及到民生以及诸多人切身利益的大项目,政府部门会相当地慎重,不会出现实际值和预期值相差甚远的情况。

李女士首先质疑的是评估公司,她怀疑这其中有猫腻。因为没人通知她参与投票,等她11点赶来参加的时候,投票已经结束,李女士没及时赶到,计算的是弃权票。

李女士当时就很不高兴,她觉得自己的合法权益,被强行剥夺了。

可是政府工作人员告诉李女士,这家评估公司是这幢楼的97户业主选举出来的,已经得到55位业主的认可,从程序上来说是完全合法的,所有的过程都有全程录像,李女士可以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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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评估公司合法,李女士又提出了新的质疑,赔偿金额为什么不是按商铺的市场价,而是按租金价格来计算?周边商铺市场价是10万,可评估公司给她家的商铺给出的,算下来只有5万,这不明摆着欺负老百姓吗?

听到这里,江汉区政府专门负责此事的工作人员啼笑皆非,他对李女士耐心解释道,因为国际上通用的市场评估价格,是以近期3个市场成交价取平均值。

可是,自从修地铁的消息公布后,这附近已经没有商铺出售,也就没有市场成交价来参考,所以评估公司就采用了房屋的租金收益来算。

李女士以及其他另外几个商铺,都是参照李女士的高租金60多万一年来算。在我国,商业门面的法定使用权是40年,李女士这套房子已经使用了15年,还余25年使用权。

按照60万一年,乘以25年,再加上装修损失等,一共是1508万元。

什么,按40年算的?李女士一听就火冒三丈,她啪地甩出了自己的房产证土地证,上面赫然写着“住宅用地,有效期到2067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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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按房产证上的70年算,那么拆迁赔偿款就应该是2700多万,怎么也不能是1508万吧。

面对自己的切身利益,李女士是做足了功课,丝毫不让步。

可是,李女士的房屋虽说是住宅用地,却是当商业门面在使用,所以评估单位是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计算的商业租金。因为如果按70年住宅算的话,那么赔偿金额只会更低。

至于说商业用地为何会登记成住宅用地,可能是当年办证管理不规范所致。

工作人员的解释并没有让李女士信服,她决定自己去找一家新的评估机构,来重新评估这套房子。

新的机构是按照市场成交价9万估算的,得出了这套房子价值2600万元的结论,再加上房租损失、装修什么的,加起来超过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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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着这份新的评估报告书,李女士认为自己提出3000万元的赔偿是合理的,她喜滋滋地来到江汉区政府。

但是,面对李女士拿出的这份评估报告和3000万元的诉求,江汉区政府并不认可。

当初,是97位业主在12家机构中,投票选出的评估机构,他们出具的结果才是公平公正的。

而李女士这份评估报告只能是她单方面的行为,没有法律依据。

这也不是没有道理,如果这另外的96位业主都和李女士一样,每个人都去找机构评估,一人一个标准,那不乱套了吗?其结果真实性也要大打折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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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其他的业主对这评估并无异议,他们很快办好了手续搬出了香江新村。

唯有李女士家的那套房子因为赔偿金额问题,迟迟没有签字。

后来,李女士又提出了房屋置换的方式,由政府给她找个差不多价值的门面房。

江汉区政府给李女士提供了至少4处的门面房,可李女士都没有相中,不是嫌位置太偏就是嫌商业规模不成气候。

置换房子也没能达成一致,李女士和政府之间继续僵持着。

2014年1月,香江新村其他业主签字的房子均被拆除,只有李女士的房子孤零零地屹立在那里。

由于这幢房子位置太过特殊,大型盾构机一直进不来,地铁集团只有从侧面进行开挖。可是由于施工场地不足,不得不占道施工,给当地居民出行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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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其他房子已拆除,就剩李女士的房子矗立在一片废墟之中,部分钢筋、水泥块摇摇欲坠,成了危房,给经过该处的行人和车辆,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地铁施工也受阻,不光该处无法建好,就连地铁站附近50米的范围也无法施工,而每拖延一天,国家直接经济损失就达几十万元。

但是,面对不配合的李女士,地铁集团作为施工方也是无可奈何,他们只是希望这事情能早点解决,否则6号线2016年通车就会成为泡影。

眼看1年多的时间过去,地铁站还没建好,周边商户怨声载道,李女士也成为众人眼中,坐地起价的钉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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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骂她太贪心,一次性拿到1500万,换做大多数人做梦都要笑醒,拿去投资理财,一年也能有80万收益,难道不比60万房租好。

地铁是民生工程,实在是不能再拖下去了。于是,2015年4月,江汉区人民政府给李女士,下达了一份《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红头文件。

由于李女士拒绝在这份决定上签字,也拒绝签收之前的评估报告,她想着只要我不签字,这份报告就无效,主动权就还掌握在她手中。

政府工作人员不得已采取了留置送达的方式,在两名社区工作人员和公证人员的见证下,他们将《房屋征收决定公告》贴在了商铺门上,并将整个过程拍照录像公证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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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份决定上写着李女士若有异议,可以在20天内申请复核。若没有提请复议,无论李女士签字与否,政府都有权对房屋进行拆除。

可是李女士并没能在第一时间收到这份决定,当她见到的时候,已经过了20天的申诉期,这意味着政府默认她已认可了1508万的赔偿。

眼见自己的切身利益受损,李女士急红了眼,她对区政府工作人员简单粗暴的送达方式甚是不解,明明有很多种方式可以送达她手中,为什么偏偏选择这样一种间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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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认为工作人员就是故意的,于是,她依法向武汉市人民政府提请复议,要求撤销江汉区政府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复议申请被驳回,2015年10月,李女士夫妇又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武汉市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以及江汉区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李女士说她不反对修地铁,也不想当钉子户,她就是认为政府工作人员工作不到位,几次人为侵犯了她的个人合法权益,她咽不下这口气才学秋菊打官司。

事情经媒体报道后,李女士压力也很大,她也希望这件事能早日妥善地解决。

在案件审理期间,因原告房屋未能及时拆除,严重影响了地铁6号线的施工进度。而且该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居民出行。

作为被告的江汉区政府以此为由,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同时,他们也提交了书面保证,并提供了账面余额为2.28亿元的账户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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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为,江汉区政府所诉属实,房屋征收工作已有2年之久,由于被征收人要价过高,房屋拆迁工作没能按时完成,这也直接导致了地铁施工严重滞后,同时还给市民出行造成不便。

于是,经过评审委员会审议,并提交湖北省高院批准,准予江汉区政府先予执行《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将李女士的房屋先行拆除,让路给地铁施工,还路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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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官司最终走向如何,赔偿金额又是多少,这些都是后话。因为江汉区政府有2亿多的担保,所以无论李女士官司是输还是赢,都不会影响她的既得利益。

2015年3月17日,屹立于废墟中的房屋终于被拆除,安全隐患没有了,地铁很快就能建成,周边居民无不拍手称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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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看着被推倒的房屋,留下泪来。她哽咽地说道:“我知道迟早会有这么一天的,我也早做好了牺牲的准备。”

房屋虽然拆除了,但官司还得继续。

后来,武汉市中院审理了李女士的民告官案,认为在将决定送达李女士的过程中,江汉区政府工作人员,在某些程序上存在瑕疵,影响了整个事件的顺利进行。

因此法院判决李女士胜诉,撤销江岸区政府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撤销武汉市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

江汉区政府提起上诉,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判决。

这起案件是湖北省首例行政诉讼先予执行的案件,充分显示了我国司法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了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至于最终李女士拿到了多少拆迁赔偿款,这个只有双方当事人才知道。但因为江汉区政府提供的巨额担保,相信法院会保证原告,也就是李女士的最终要求。大不了,双方再坐下来谈呗。

2016年年底,武汉地铁6号线正式开通运营,并迅速成为连接汉口、汉阳等地的主通道,给沿线居民出行带来了极大的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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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不久前,武汉地铁6号线三期工程也已纳入线网规划编修方案。

我们相信,李女士看到如今地铁的三眼桥站,一定会很自豪地对后辈说,这繁华的背后,也有我们家的一份贡献。

【参考资料】

今日说法之我怎么成了“钉子户”》CCTV 1 20160419

《武汉钉子户287平房屋要价3000万,法院判定先拆》楚天金报

作者:鸢儿

编辑:池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