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和罪犯,有时候往往就在一念之间,有野心,才能成大事,但是野心太大,最后可能会引火上身。在看待那些名震一时的企业家最后因为各种罪行入狱时,心情是复杂的,一方面感慨他们惊人的胆识与魄力,一方面又为其犯下的罪行感到悲哀和震惊。
福州曾经赫赫有名的陈凯,就是一位充满传奇色彩的罪犯。他这一生享尽了荣华富贵,也犯下了滔天大罪。从穷小子到福州首富,他用了几十年的时间,而从首富到阶下囚这个身份的转变,却只用了短短几个月。回顾他的一生,充满励志也充满罪恶。
1962年,陈凯出生在福建闽侯县的一个小村庄,村子民风淳朴,陈凯的父母也都是老实本分的农民,一辈子勤勤恳恳,望子成龙。陈凯在小时候就展现出了自己的机灵,同时,年纪虽小的他做事情也很有自己的想法,不会因为别人都在做什么就让自己也盲目地跟着做,而是一门心思捣鼓自己真正感兴趣的东西。
虽然村子里并没有什么有钱人,但是陈凯从小就跟父母表示出自己一定要赚大钱的想法。他的学习成绩很好,在班上一直名列前茅,父母很有远见,知道读书是能够走出小农村的正确道路,所以一直都很支持陈凯的学业,虽然自己帮不上什么忙,但是借钱也要送他读书。
不过非常明确自己想要什么的陈凯并不把读书当作自己的出路,所以他没有按照父母的期望一直求学,而是在还没有成年的时候就自己摆小摊子做生意,卖一些小玩意虽然单个利润少,但是薄利多销,陈凯很会说话,很会推销,所以凭借着一个小小的地摊,陈凯赚到了自己人生的“第一桶金”。
但是胸怀大志的陈凯并不满足于卖这些小东西,所以在积攒了一些资金之后,他又开始倒卖小型电风扇,这在当时可以说是走在了商机的最前端,所以凭借着小电器的倒卖他又赚了一笔,小金库越来越充盈,他的欲望也越来越强烈,所谓野心,就是要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得到一切自己想要的东西,对陈凯来说,买小东西虽然也能赚钱,但钱来得太慢了。
九十年代,全国各地经济都在迅猛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让人们的娱乐意识迅速苏醒,“老虎机”风靡一时。虽然说是一种娱乐机器,但是老虎机的本质就是赌博,因为当时刚兴起,所以管控不严,陈凯又敏锐地抓住了这个机会,将之前赚的钱基本全投了进去,就在很短的时间内,他赚的钱就已经是之前两次小生意的几倍。
但是几年之后,相关的管控开始严了,陈凯知道这一行已经不能长久地做下去,于是他又转头进军了房地产,可以说他又是第一批吃到这块香饽饽的人。几番事业的积累已经让陈凯跻身福州富豪之列,但是于他而言,最重要的并不是在这几个行业中赚了钱,而是通过一次又一次的尝试,认识了不少“贵人”。
在这些“贵人”的帮助或者说是庇护之下,陈凯的事业可以说是如鱼得水,他注册了好几家公司,业务范围之广,可以说是涵盖了上流之辈商业交际的会涉及到的所有事项。无数名流都会齐聚他的豪华娱乐场所,而他也通过这层层关系,不断敛财。
出门必须配备数名保镖贴身守护,酒桌上只上30年的茅台,种种迹象都已经表明,陈凯已经成为了福州的首富,他的名号,只要说出去就能让别人为之一震。
财富不断积累,但是这时候他的财富已经不是像当初一样通过自己的奋斗踏踏实实赚来的了,这些财富背后涉及了利益的勾结、权色的交易,还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以及洗钱、伪造合同等经济犯罪。他背地里“解决”过不少人,这就已经是严重的犯罪行为了。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2003年,有人举报陈凯涉嫌参与国际洗钱,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即开展调查,最后掌握了陈凯犯罪的确凿证据。根据《刑法》,洗钱罪的主体是金融机构或个人,有五种行为: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 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他的行为属于情节严重,应当受到重罚。
除此之外,他还涉嫌触犯了贩毒、合同诈骗、偷税漏税等罪行,在数罪并罚之下,陈凯被判处死刑。
所谓英雄,识时世,陈凯无疑是一个商业天才,但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再风华的一生,也要为罪恶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