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哈尔滨新区资讯

为保障哈尔滨新区经济发展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现发布征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权属

拟征收地块位置详见附图,征收土地总面积约7.7公顷,涉及裕田街道玉乡村、裕田村,利业街道玉林村,松浦街道新华村,松北街道胜利村集体土地,具体权属、地类、面积以土地调查结果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用途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利民开发区药园产业项目及基础设施泵站项目的开发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对土地权属、数量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土地补偿标准

征地所涉及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和《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告》(哈政规〔2020〕1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社会保障安置

按照《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通知》(哈人社规〔2020〕1号)规定,由社保部门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保体系,缴纳社保资金,办理社保手续。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被征地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改变地类现状擅自在拟征收土地上抢种、抢栽农作物、树木、经济作物或者抢建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否则,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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