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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海都全媒体记者 陈晋

近日,福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州市中心城区工业企业“四个一批”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提出中心城区工业企业向全市规划的重点工业园区集中集聚发展,采取“搬迁一批、提升一批、关闭一批、恢复一批”的方式,推进中心城区工业企业搬迁改造,力争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中心城区工业企业搬迁工作,中心城区产业定位得到明确。

资料图:金山医药产业园 包华/摄

中心城区

产业定位高端、数字化

《方案》所指中心城区范围为鼓楼区、仓山区、晋安区(除宦溪镇、寿山乡、日溪乡三个乡镇)。其中,鼓楼区产业定位为重点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光电芯片智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仓山区为重点发展智能、生物医药、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晋安区为重点发展光电通信、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智能物流、数字经济等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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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晋安数字虚拟产业园 马俊杰/摄

根据要求,中心城区工业企业按照企业行业类别与园区功能定位相协调原则,向全市规划的重点工业园区集中集聚发展,促进产业专业化、产业链群化、产业高端化。

原则上,化工、化学制品、化学原料企业向江阴港城经济区、连江县可门经济开发区等工业园区搬迁;纺织鞋服企业向长乐经济开发区、连江县可门经济开发区等工业园区搬迁;食品企业向元洪投资区、连江经济开发区等工业园区搬迁;仪器仪表企业向福州台商投资区、闽侯经济技术开发区、闽清经济开发区等工业园区搬迁;建材、纸业企业向闽清经济开发区等工业园区搬迁;金属加工企业向闽侯青口汽车工业园区、罗源湾经济开发区、闽台(福州)蓝色产业园等工业园区搬迁。

3个月内

启动中心城区工业企业搬迁工作

《方案》明确,自2022年8月5日起3个月内,全面启动福州市中心城区工业企业搬迁改造工作。

其中,对年地均税收低于25万元/亩,或年地均产值低于650万元/亩的低效企业,且无意愿提升的,以及高耗能、高排放企业,低端的、存在安全隐患的塑胶企业,“散乱污”整治达标但因不符合产业发展规划需搬迁入园的企业,影响地铁、道路等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需搬迁的企业,其总部可留在中心城区,制造生产部分依法搬迁出城区。根据要求,力争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中心城区工业企业搬迁工作。

此外,对“散乱污”整治关停企业,或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淘汰类企业、“僵尸企业”实施关闭。力争2023年底前完成中心城区关闭企业关停工作。关停工业企业闲置土地优先由市土地发展中心列入土地收储计划,依法予以收储。

但对“散乱污”整治整改提升企业,或符合规划、环保、安全生产、节能要求以及国家产业政策导向、中心城区城市功能定位,土地利用和综合产出效率低(标准同上),但有意愿实施技术改造、引进优势企业合作转型的企业,可实施提升。提升企业最长整改期限不超过2年。

本文为海峡都市报原创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

编辑:肖肖

实习生:吴秀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