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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全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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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13日16时08分许,当事人陈某驾驶川TSE***号小型普通客车沿滨河路从文兴路口方向往龙尾大桥方向行驶,行驶至天全县城厢镇滨河路顾丰快递处,与由吴某某停放在停车位的川T91***号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当事人陈某驾车逃逸现场。

通过采集受损车辆信息和调取周边监控,办案民警锁定了肇事车辆驾驶人陈某,18岁,刚刚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两个月,目前属于驾驶实习期内。

目前,民警依据《道交法》有关规定,对交通违法行为人陈某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行政处罚,由于在实习期内记满12分,陈某被注销实习准驾车型驾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