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是自私的吗?或者说人类是完全自私的动物吗?

如果是这样的话,人类社会是无法演变出文明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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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没有合作倾向的生物系统是难以在自然界中长期存活下来。

而目前人类所能观察到的所有灵长类动物的社会习惯中,既有自私、欺骗、征服以及杀戮等行为模式,也有强烈善意的合作倾向。

前者会将一个群体逐渐导向自我消亡,而后者的合作倾向却可以让一个种群在自然界的腥牙利爪中存活下来,实现种群规模的稳定扩大。

有人假设过这么一种社会形态,一个种群当中,由于某种特殊基因突变原因,突然出现完全自私者,也就是利己主义者。

那么,即便他们数量不多,也会很快把这个种群中的利他主义者消磨殆尽。

看似利己主义者的胜利,却会因为利他主义者的消失,不可置疑地迎来自身的困境和终结。

因为没有人愿意为种群的发展和个体的利益,像利他主义者一样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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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我们俗话说的,老实人被聪明人吃掉,而聪明人被老天吃掉。

这也是为何在人类现存的多样化主流文明之中,却没有发现一种文明形态,是不存在普爱现象的缘故。

因为那种单纯由自私、暴力行为模式构成的种群,别说是征服和发展,自身都是趋于毁灭。

正所谓天道有好生之德,自然选择并不支持完全的自私行为。

即便因为某种原因,一时存在以征服和杀戮为最高目的的种群,也会因为自身无法通过普爱的价值观而连成一体,很快就会自我消耗解体。

在人类的多样化社会形态和行为模式选择,出于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势必会往“善”的一面发展。

如果不是如此的话,就会产生一种叫作“公地悲剧”的现象。

这是一个古老的互利性行为合理化的典故。

在一片公共草地上,每个牧羊者为了让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就会各自过度放牧。

但蚕食周边环境的最后结果,并非是蚕食最多者胜利,而是所有人都会因资源枯竭,而导致群体自身的消亡。

群体中是允许个体完全自私者的存在,但是自然选择是不可能允许一群利己主义者组成的社会模式,长期生存和发展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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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句话说,每个能够演变生存下来的文明形态,最后必定是存在普爱价值观和互利主义行为的文明。

那种动不动就随手灭掉其它文明的“文明”,本身就不可能渡过文明初期,更无法发展出高等文明。

因为他们自身都无法保证自身的存在。

总之,从目前人类社会文明的结果看,人类本身是属于吝惜善意的种群。

人类在社会交往中,通过相互确认双方的善意,避免了“公地悲剧”的自我消亡的文明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