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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9日,记者获悉,舒城县某出租车有限公司驾驶员卜某某驾驶皖NT2 * * *出租车在合肥搭载乘客被查。

8月8日10时许,新站大队执法人员在站前路合肥汽车客运总站检查时发现,舒城县某出租车有限公司驾驶员卜某某驾驶皖NT2 * * *出租车通过某新出租平台从合肥师范学院(滨湖校区)西门搭载1名乘客到合肥汽车客运总站,到达目的地后通过该平台收取乘客车费156元。

经查发现,卜某某出租车营运许可的区域是舒城,本次卜某某驾驶出租车从巢湖出发,目的地是合肥客运总站,均不在舒城范围,属于在合肥营运,故执法人员决定对卜某某涉嫌出租汽车驾驶员超出许可营运区域营运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来源 :安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