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叙述,此次事件用长沙女职工第一人称视角撰写

事情是这样的。

我:长沙一个公司的女职工,前几个月,出差接待的男职工周某晚上看了色情片以后居然想强奸我。

我在一个长沙的互联网公司上班,最近公司安排我和一个男同事周某去外地分公司出差,做客户调研访谈。晚上公司安排我住在公司自己的一个公寓里,是周某负责接待和安排我入住的。没想到出差的这个夜晚发生了重大的让人猝不及防很恶心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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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我很早就在床上睡了,天气有点冷很早我就钻被窝了。没想到半夜四点多的时候,公寓的房门居然被打开了,周某不知道怎么有公寓的门禁卡,堂而皇之的闯进我的房间来了。而且一进来之后就往我床上的被窝里钻,要对我做不轨的事情。我吓坏了 ,拼命反抗,并且大声的呼叫救命,同事周某被我激烈的反应也吓坏了了,仓促的逃离然后回了他自己的房间。我赶紧关上门反锁,但是仍然后怕的不行。赶紧打电话报了警。后来同事周某就被警察带走了。现在还不知道审理的结果怎么样。

不过据警察的反馈说是同事周某当天没什么事情干,在手机上看色情网站看的上火了,刚好他是管理这个公寓的,他手里有一张能打开公寓所有房门的门禁卡,于是对我打起了歪主意。所以才闯入我的房间。

我真的是大意了, 出差的时候应该反锁好房间,从来没想过的安全问题居然出现在了自己身上。

对同事周某,一方面,我是非常愤怒的,每个人有欲望很正常,但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欲望对女同事图谋不轨就太龌龊了。

另一方面,我又非常的愧疚,毕竟是接待我的同事,现在因为我的一个报警电话,把他关了进去。

大家说我应不应该报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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驿站观点:

完全没有必要对所谓的周某同事心里同情和愧疚之心,毕竟这个女职工没有任何过错,是完全的受害者。报警是唯一的保障,第一时间报警是正确的。周某看色情片本身就太对,看了色情片后闯入女同事的房间,更是将一错到底。

女职工没有必要为周某自己犯下的错误买单,如果这次犯错不给他一个教训,下次受伤的也许就是另外一个人。周某自己的一念之差犯的错误,凭什么让职工替他保守秘密,承担痛苦?毕竟长沙的女职工也受了巨大的惊吓和痛苦。难道让自己受苦,让犯罪嫌疑人还逍遥法外吗?

相对于担心被别人知道的羞耻感,容许侵犯你的禽兽逍遥法外,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羞耻,而且至始至终,长沙职工没有任何错,女职工是完整且干干净净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