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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都被用在了哪?”福州一物业加收增值服务费,引业主质疑

物业加收增值服务费
业主要求减免

福州闽侯一小区的业主刘女士称,小区物业在物价局报备的每平方2.15元物业费基础上,捆绑加收了0.83元的增值服务费。业主们认为这笔费用过高,且交了高昂的物业费,他们也没有感受到相对等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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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女士称,小区里的电梯没有加装空调、承诺的游泳池和会所也没有投入使用、小区基础设施修缮不及时,并且物业没有公示账目明细。

物业:部分服务没有到位

为核实情况,调解小组来到小区物业服务中心,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面对业主们对于服务费的质疑,物业的林经理表示,收费方案经过备案且签订过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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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业主在购房时与开发商签订了一份《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其中约定了物业加收增值服务费的相关项目。

采访现场,调解小组注意到,《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对增值服务的内容做了详细约定。但业主们却认为,他们没有享受过这样的服务。

对于合同中的约定,物业的林经理表示,物业坚持做好服务方面的工作,但有些“承诺”的确没有做到位,而关于能否免除服务费要向上级反馈,承诺会尽快给出业主公司的解决方案。其次,关于电梯安装空调以及应急照明灯一事,原开发商未做出相应措施,而物业在近期为业主们加装了风幕机,也将为小区配备应急电源 。另外,在调解小组的介入下,物业承诺会在公告栏上公布账目明细,今后也会优化物业的服务,使业主们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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