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有机会申请办理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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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为解决缴存职工在申请办理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由于前期房产抵押在商业银行,部分职工不能提供房产抵押、公积金联保等方式进行贷款担保,无法享受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多次召集专题会议,对商转公贷款业务流程和存在的风险点进行研究论证。

在乌鲁木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及各商业住房贷款银行大力支持下,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防控资金风险为前提,4月中旬开始对商转公贷款抵押权人变更方式进行调整并开展试运行。

图源:石榴云

如何申请商业贷款

转公积金贷款?


首先:

申贷人需要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满六个月以上,申贷人必须与原商业贷款借款人为同一人。

其次:

原住房贷款是纯商业性贷款(不含组合贷款),还款状态正常且还款满一年以上,信用良好。

第三:

原商业性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时本金余额必须小于申请人公积金可贷额度,并且能提供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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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石榴云

截至8月2日,乌鲁木齐市已经为2942名缴存职工办理商转公贷款,共计16.1亿元。该业务不仅满足缴存职工多样化购房需求,还将为乌市房地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