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印象中,租客与房东之间,租客属于“弱者”。

因为房子属于房东的,主动权掌握在他手里。房东可以随时赶走租客、断水断电,不怕租客不从,而且还可以不退押金。

现实中并非如此,现在00后的租客已经“觉醒”,房东敢不退押金,估计是不想要房子了。

于是,房东也感叹,“惹不起租客!”

在四川成都,一名房东与租客在“租金”的问题上发生了分歧,租客直接“提桶跑路”。

当房东打开房门收房时,当场被气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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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的房子被“破坏”

事情发生在四川成都的一小区内,房东得到租客的通知,说不租了,要她来收房子。

而此时,租客已经“提桶跑路”了,押金不要,还拖欠了一个月的房租。

房东(女子)还没打开入户门就感觉不妙,租客估计已经把房子破坏得不成样子。

然而,即使做好了心理准备,女子打开房门那一刻,还是被气哭了,因为好好的房子,已经被租客破坏成“工地”,以及不能住人了。

整个房子的墙面全部被泼了油漆,五颜六色的油漆,让房子看起来有一点点渗人。

另外,屋子里的电灯、空调以及其他电器,都被租客给破坏了

厕所的瓷砖和房间的飘窗也全部被租客敲坏,等于说,这个房子只能重新装修,这一笔费用估计高达10-20万。

事出有因,房东不退押金惹的祸?

如果不是“深仇大恨”,租客不至于把房东的房子破坏成这样,两人肯定是有了争执。

然而,这次房东真的没有错,最多是不近人情。

6月份的时候,女子(房东)催促租客交房租。租客以“口罩原因”要求房东减免租金,房东没有同意。

“这是房子,不是商铺!”房东直言自己也很难,还要还房贷,不愿意给租客降租金或者免租,惹怒了租客。

一直到7月底,租客都没有交租金,直到7月29日,租客才说不租了,然后直接提桶跑路。

至于说退押金,那更不可能,因为租客还欠一个多月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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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是“受害者”

对于租客的行为,女子(房东)也没惯着他,当场就报了警,要求租客赔偿她所有的损失。

无奈的是,这属于民事纠纷,女子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警察叔叔也帮不上忙。

女子介绍,自己并不是那种“土豪房东”,这是她攒钱买的第一套房子,每个月还要还房贷。

为了增加收入,自己把房子出租出去,获得租金。而自己则是租一个小单间来住。

不曾想,租客那么过分。

现在的情况是,租客欠了1600多的物业,加上2个月的租金,总共7000多元。而3000元的押金,都不够抵扣费用,更别说修复房子了。

不是谁弱谁有理?

不能说因为行情不好,自己收入减少,就要求房东减免租金,这种是无理的要求。

而房东不退押金有理有据,并没有什么错。

我们要明白,冲动是需要付出代价的,成年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租客破坏房东的房子,损失已经超过10万,女子(房东)必然会起诉他,赔偿自己的损失。

要知道,租房时,身份信息房东都有存底,租客跑是跑不掉的。

很多人觉得无所谓,不知道后果的严重性。被法院强制执行后,拒不还债的会变成老赖,限制高消费是其次,最重要的是影响自己子女的学业和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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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一辈常常教导我们,做事要“三思而后行”。

本来租客只是欠几千块钱的事情,现在却要承担10万左右的债务,这样的结果,并不是他想要的。

虽然房东也委屈,但只要鉴定机构(比如法院)来鉴定损失之后,她就可以重新装修,继续出租了,最多损失几个月的租金而已。

法治社会,我们要知法懂法,别傻傻地以为自己“跑路”了,就能为所欲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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