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 传 电 报
发电单位
兴化市气象灾害防御
指挥部办公室
签 发
张振国
等 级
特 急
编 号
兴气传发〔2022〕3号
关于启动气象灾害(高温)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未来十天我市受副热带高压控制,以持续性晴热高温天气为主,最高气温36~39℃,局部地区可达40℃。根据《兴化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兴政办发〔2020〕107号)规定,8月5日15时30分起,启动我市气象灾害(高温)IV级应急响应。请各乡镇(街道)、市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按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迅速部署,立即梳理灾害性高温天气及高温引发的局地强对流天气可能带来的影响,制定防控、应对、处置方案。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确保指挥通信联络畅通,遇有紧急重大情况,要按照规定及时报告。
附件:兴化市高温灾害乡镇(街道)职责及部门联动措施
兴化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8月5日
附件
兴化市高温灾害乡镇(街道)职责及部门
联动措施
各乡镇(街道)要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指挥机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组织做好应对工作。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做好相应工作。
应急响应等级
Ⅳ级
Ⅲ级
Ⅱ级
宣传部
督促和指导新闻媒体运用多种形式,及时传播气象台站发布的高温预警信息,提示社会公众做好高温灾害防护工作
教育局
各学校做好学生防暑降温工作
停止举行户外活动
通知各中小学、幼儿园停课,对在校学生派专人负责看护,并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公安局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防止车辆因高温造成自燃、爆胎等引发的交通事故
公安消防部门特别注意因电器超负荷引起火灾的危险,告诫市民注意防火
负责气象灾害事件发生地的治安救助工作
民政局
通知各地做好高温预防工作,注意防暑降温,对贫困户、五保户采取特殊保护措施;加强救助所管理,采取必要措施防暑降温
交通运输局
对各交通物流企业、单位加强指导和组织,采取防暑降温措施
提示道路作业单位合理安排户外作业;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应采取防护措施
停止户外、道路路面作业
住建局
建筑、施工等露天作业场所要采取有效防暑措施,防止发生人员中暑
督促各建筑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户外作业
建议建设单位停止户外、高空作业
水利局、城投公司
采取措施保障生产和生活用水
采取紧急措施保障生活和重点生产
确保居民生活用水
农业农村局
对种植、养殖业采取防高温保护措施
加强对种植、养殖业落实防暑降温等应对措施的指导
加强对种植、养殖业防暑防晒应对措施的指导
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对旅游景点、饭店和旅行社加强监管,督促采取防暑降温措施
采取措施,建议某些户外旅游项目暂时停止开放
关闭户外旅游场所
卫健委
及时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健康教育工作
应急管理局
监督各成员单位,加强高温条件下安全生产管理;通知各地做好高温预防工作,注意防暑降温
气象局
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高温黄色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
及时发布高温橙色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增加预报发布频次
及时发布高温红色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增加预报发布频次;对高温影响开展分析评估
国家电网兴化供电公司
防范因用电量过高,电线、变压器等电力设备负荷过大而引发故障
采取错峰用电措施,保障用电供给和安全
兴化天气预报:
来源:兴化三水园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