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 小田变大田,粮田更稳产

半月谈记者 段羡菊 郑生竹 赵久龙

地势平坦辽阔、河湖水网密布的苏北地区是国内重要的粮食主产区。“三夏”时节,半月谈记者来到有“江苏粮仓”之称的江苏省盐城市,目睹粮食增产增收的喜人景象。

在拥有500多万乡村人口的盐城市,人均耕地面积略超2亩。3年来,在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指导下,盐城市为破解农村承包土地细碎化问题,在不改变土地承包关系和农户确权面积前提下,探索“小田变大田”改革,目前已入选农业农村部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典型案例。

田埂少了,大田多了

盐城以占全国0.66%的耕地,生产了全国1.1%的粮食。2013年,盐城市射阳县为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曾尝试推行农户“联耕联种”,即破除田块间的田埂,以打明暗桩、画线等形式标明各家界限,开展互助种植。这本质还是各家种各家的田。2019年,盐城在亭湖区试点“小田变大田”,2021年向全市推广。

2019年9月,亭湖区黄尖镇黄尖居委会六组率先开展改革试验。改革将原先零碎田地置换合并成流转区和自种区,前者是“多户一块”的大条田,流转给大户,后者是“一户一块”的小条田,留给小户。

区委农办副主任刘宏伟说,当地在给镇村干部做培训时反复强调,不改变土地承包经营关系,不触碰政策红线,不搞一刀切,推行时要经村(居)委会全体村(居)民代表会议同意。

并田后,田埂分界虽已不见,但原始田块位置通过测绘留存档案,各户土地确权总面积保持不变。考虑到有农户只想种自家地,当地不要求所有农田都调换,并保证所有村居都设立自种区。亭湖区试点镇村原有承包地35552亩,共分散为14312块,改革后调整为1873块,整合效果十分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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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在盐城大丰区大桥镇川南村田间劳作

并田后,需通过村委会流转的大田,在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公布、竞拍。半月谈记者在盐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看到,每一宗土地承包交易基础资料,都完整附有每一户农民给村委会的土地流转委托协议,上面留有农民的签字以及红手印。盐城市要求流转的基本农田必须主要用于粮油生产,不得损坏耕作层。

改革中,盐城市还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展节水灌溉,建设烘干中心、晒场、仓储设施,以优化耕作条件,增强土地流转吸引力。

多赢局面逐渐形成

在推行“小田变大田”的地区,当地村民、种植大户和乡村干部普遍认为改革不仅保障了各方利益,还符合适度规模经营、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趋势,有利于保障粮食生产安全。

农户租金收入提高。“小田变大田”之前,由于田块远、面积小、不成片,农民流转土地租金较低,有时还会碰到少付或拖欠租金的情况。改革后,租金从过去每亩每年四五百元到如今涨了一倍多。这让“田转人离”的村民得以安心外出务工,客观上促进了规模化生产。

大户种植成本降低。“小田变大田”后,田块置换合并,大多实现路相连、渠相通,便于开展社会化服务,种植成本随之下降。亭湖区农业部门曾测算,试点镇村的种粮大户种植一季粮食亩均用种量减少2.6公斤、用肥量下降5.8公斤、机用费减少80元,亩均小麦可以增产42.5公斤、水稻可以增产78公斤。

村集体经济实力增强。参照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不少试点村集体向承包土地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主或龙头企业收取每亩50元至80元不等的服务费,以应对承包期间可能出现的一些纠纷及公共维护事项。试点村多为工商业较弱的产粮村,收取服务费一定程度改变了村集体经济薄弱的现状。也有村没有收取这笔费用。

分管“三农”工作的盐城市委副书记、统战部部长羊维达说,“小田变大田”促进了适度规模经营,调动了种植大户的积极性,提高了土地产出效益,达到富小农、壮主体、稳粮食的预期目标。

注重把握三个环节

据了解,盐城市在改革中严格依据法规和政策,及时征求各方意见,保证了改革稳妥进行。在这个过程中,一些经验也逐渐总结出来。

收割机在盐城市亭湖区黄尖镇田间抢收小麦 赵久龙 摄

一是地租价格不能一味求高。 粮食种植属于薄利行业,如果一些竞标者为了获得土地经营权而大幅抬高价格,则可能扰乱种粮秩序。为保证发包农户的土地出租收益和粮食规模经营户的合理经营收益,盐城市提出土地流转租金应在合理区间浮动,镇村干部、村民代表和家庭农场代表可成立评估小组,评估确认租金上下限。射阳县在全省率先试点农村土地流转限价熔断机制,目前已触发2次。

二是流转经营不宜规模过大。 “小田变大田”为经营主体提高土地集中耕作程度创造了便利条件。但盐城市基层干部群众在受访时,多数不赞成单个主体流转经营规模过大。社会资本在扩大土地规模种植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可能会挤压普通种粮大户的流转空间。对此,盐城市提出土地经营权流转要优先给本村、本地的种粮大户和家庭农场主。

三是合同期限保证长短适中。 目前在盐城市推行“小田变大田”的地区,村(居)委会与种植大户签订的流转经营合同期限多数为2028年第二轮承包到期时。一些种植户认为合同期越长越好,这样才有长期投入的积极性。不过也有一些基层干部群众认为,如果合同期过长,在种粮收益日渐提高的预期下,将不利于农民分享土地流转收益,因此建议将合同期限定在3年至10年,同时将租金浮动机制写入合同条款。

下篇: 红手印下的农户新期待

半月谈记者 段羡菊 赵久龙 郑生竹

收割机在田野里来回往复,运粮车在路上满载奔跑,种粮大户喜笑颜开……2022年“三夏”之际,半月谈记者从盐城市乡村采访归来,脑海中久久不能忘怀的,就是那一枚枚红手印。

这手印,有的是按在改革方案上。

在盐城市亭湖区黄尖镇的黄尖居委会,半月谈记者看到,在写有六组136户农民名字的纸张上面,印着一枚枚红手印。2021年,亭湖区在不改变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这一根本原则下,尝试“小田变大田”。这一改革首先从黄尖居委会启动。

红手印上面的文字写道,为了积极探索解决农村一户多地而导致农地零碎化问题,“提高农业机械生产效率、节约成本、增加农户收入”,黄尖居委会六组同意成为“小田变大田”的改革试验区。

这手印,有的是按在农村土地产权交易的委托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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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大丰区村民为小麦田增施有机肥

在盐城市盐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进场交易清单包括10个事项,如“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村内小型公益设施工程建设发包”等。排在第一项的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盐都区农业农村局经管站站长杨程说,凡是委托村集体流转的土地经营权交易,必须入场,农户自发流转则不必。

半月谈记者发现,每一宗土地承包交易的基础资料里,都完整附有每一户农民给村委会的土地流转委托协议,上面都留有农民的签字以及红手印。

说起农民的手印,很多人会联想起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18名庄稼汉立下“生死协议”,推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春风吹遍神州大地,成为农村改革的鲜明标识。

40余年过去,如今,同样是红手印,同样涉及农村土地承包,在苏北盐城一些乡村,农民所希望的已不止是打破人民公社统管体制的“分田到户”,而是希望在坚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前提下开展“土地流转”,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给少数人来种田。

在黄尖居委会六组,半月谈记者找到了曾按下手印的77岁老人唐步英。她说,孙女嫁出去了,家里就剩她和56岁的儿子。她挽起右裤脚,露出腿上突起的青筋,说自己做了静脉曲张治疗手术,心脏也不太好。“我们家没有劳动能力,所以愿意把土地租出去。”

戴着安全帽、在外闯荡过的村民沈志彬说,全家流转出去5亩多地,留下1亩自种地。

半月谈记者在亭湖区、盐都区、射阳县走访了解到,许多农民都有流转土地的诉求。有的农户说,家中的主要劳动力在外务工,而分散流转价格低,因而他们愿意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给村委会发包。

与此同时,飞速发展的农业机械化带来了生产力的跃进,为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创造了条件。一些想种粮、有经验、有资金的经营主体,则渴望能够流转更多土地。

正是看到农民对土地流转的期盼,盐城市于3年前开始在亭湖区试点推动“小田变大田”改革。

不得强迫农民按下手印,是盐城推行土地流转的红线。不可否认,个别村集体在试点改革时,还抱着“一刀切”的思维,埋怨那些不愿流转土地的农民是“老脑筋”。针对此,当地以乡镇为单位对村干部开展政策法规培训,要求其严格遵循“依法、有偿、自愿”的原则开展试点。

苏北农民的红手印,让人听到众多农民渴望土地流转的心声,触摸到乡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条件日益成熟的现实。农业现代化的步伐正铿锵向前,在坚持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前提下,“人”“地”“机械”这些生产要素的新组合,正在使乡土迸发新的力量,给田野带来新的希望。

来源:《半月谈》2022年第14期

半月谈记者:段羡菊 郑生竹 赵久龙 | 编辑:徐宁

责编:郭艳慧

校对:秦黛新 孟雅斐(实习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