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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季士大夫降清

本文图片均来自网络

作者 | 郑渝川

本号原创首发

明季一词,指的是明清之际,通常用来指称明末崇祯一朝(1628-1644)和南明时期(1644-1662)共30多年的历史时期。

国破君死之际,忠臣义士理当殉死,这是儒家意识形态推崇的价值抉择。殉死,又包括两种方式,一种相对消极,就是当国君死亡、社稷崩解,士大夫追随而去,终结自己的生命;另一种则是矢志复仇,不惜献出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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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选择殉死,受恩于旧朝的士大夫还有一种被容许的选择,那就是彻底退隐,拒绝出仕新朝。而降服于新朝,则被认为是最为糟糕的选择——新朝扎根统治基础后,为旧朝修史,也难免会将降臣打入另册。

之所以在明清之际,士大夫是否选择殉死会成为一个问题,是因为朝在中国古代历史上是个颇为独特的道德至上的王朝。朱元璋、朱棣以后的多任皇帝统治期间,不乏士大夫通过道德绑架,逼迫皇帝、权臣、权宦让步的个例。

在明代,理学发达,而这也发展出道德英雄主义、极端道德主义。理学家鼓励赞赏所有不合情理的道德行为,包括女性为贞节而殉死,甚至未婚女性在未婚夫死后也需殉死,鼓励子女为生病的父母或公婆做药而割伤自己;热衷于运作许多政治上的极端行为,比如宁可承受骇人的酷刑而坚持向皇帝说真话的行为,比如抬棺进谏,甚至直接意义上的死谏。

应该说,尽管明代开端出现了两个并不尊重知识分子的皇帝朱元璋和朱棣,但之后的更长时间内,知识分子不仅获得了相当广阔的政治参与空间,而且还有实实在在的好处,比如一旦取得基本的功名后,就可以免徭役、免赋税。这也是所谓的“国家养士”一说的真实由来。

因此,长期受益于明王朝给予的身份和利益特权,又动辄采用极端道德主义运作政治的知识分子,在明清鼎革之际,自己作出怎样的抉择,就是个很有意思的问题。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近日出版了现执教于香港大学中文系的哈佛燕京学社访问学者何冠彪所著的《生与死:明季士大夫的抉择》一书。这本书开篇探讨了一个基本问题,明清之际,选择殉死的士大夫和官员究竟多不多,有多少?

乾隆中叶,清朝政府给出的统计数据是3883人,但很多人也认为明清之际选择殉死的人太少。至于民间一些人将苏州、昆山、嘉定保卫战期间的死难者,悉数归于殉死者的人数,就过于离谱了。

《生与死:明季士大夫的抉择》这本书的观点是,明清之际殉国人数为历朝之冠——新朝代汉、曹魏代汉、刘宋代晋等鼎革,肯定有士大夫殉死,却肯定不多;北宋、南宋灭亡之时的殉死人数,也不过寥寥。《生与死:明季士大夫的抉择》书中援引食疗之处,明季殉国职官达到了2159人,这确实是历朝最多。

但将这些殉国的士大夫,置于当时整个士大夫阶层,就多少尴尬了。正如史可法所言,“在北诸臣死节者寥寥,在南诸臣讨贼者寥寥,此千古以来所未有之耻也!”如果直接对比李自成义军攻破北京,选择追随崇祯而去的殉死者人数,与向李自成大顺政权投效的旧官员人数,这也是一个相当的尴尬:前者不及三十,后者超过四千。

要知道,投降李自成的四千多旧官员,其中不乏经常动用道德工具来抨击皇帝的清流中坚。清朝顺治皇帝成年后,对此也不无讥讽。

《生与死:明季士大夫的抉择》书中探讨了明季部分士大夫选择殉国的原因。这其中,也有因参与抵抗而不能成功,或者是因为自己指挥军事失误造成巨大损失,流露出巨大的负疚而殉死的个例;还有因清廷很快逼迫易发,继而通过自尽表达强烈不满,被统计进入殉国者行列的个例。

更值得玩味的是,那些拒绝或声称无法选择殉国的士大夫的理由。《生与死:明季士大夫的抉择》援引了明季不少官员的说法,其中之一就是一些官员认为自己人微言轻,并不是内阁大臣,也不及封疆大吏,所以没有必要殉死。

其二,已经退休的一些官员以不在其位为由,解释自己不殉死。

其三,包括很多殉死官员在内,人们倾向于认为没有出仕的士子不必殉死。

其四,认为父母在堂者,不必殉死。这是一种很有意思的解释,也就是为人子者需要先尽孝,然后再履行尽忠的义务——依照这样的解释,所有的殉死都是不必要的,因为哪怕是父母已死,坟墓仍在,殉国者的举动如果被新朝解读为抗议,就可能导致父母乃至其他先人坟墓被毁。

另外,还有士大夫认为,殉国固然值得肯定,不殉国,留用可用之身其实更有必要,这就是所谓的“生胜于死”。这些士大夫当初用道德理由与明朝皇帝、权宦辩论时,可没有这样通达呢。

△柳如是劝钱谦益投水自尽殉国,钱谦益说“水太冷”

清朝政府在统治稳固后,其实对于明季殉国者给予了相当高的政治评价。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明季选择变节、投降的官员太多,如果清朝政府不能旗帜鲜明地表彰死节者,那么就意味着事实性地鼓励政治上的骑墙。

清朝皇帝从顺治帝到乾隆帝,包括其间的满汉权臣,对于士大夫阶层的秉性有了非常清楚的认知——哪怕是那些变节投靠的官员及其后代,也并不会跳出来反对清廷表彰明季死节官员。

一朝笑尽天下事,从此节操是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