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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靖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职务犯罪案。

南靖县纪委监委、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机关单位干部二十余人现场或通过视频直播系统旁听庭审。

因被告人关押在看守所,根据防疫工作相关要求,在征得被告人同意后,该案采取线上开庭的方式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6月至2012年4月间,被告人李某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四次挪用该公司公款合计人民币259万元,并从中获利人民币2.36万元。公诉机关认为,李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庄严肃穆、流程有序规范。因该案案情复杂,法庭将择期宣判。

参与旁听的党员干部全程观看案件的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过程,直观地感受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带来的惨痛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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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南靖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的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加强庭审公开,落实好普法责任,挑选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职务犯罪案件,并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分类分批组织案发单位、相关行业领域重点岗位人员到庭审现场旁听,感受违纪违法的严重后果,让震慑更直观、警示更深刻。

来源:南靖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