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河北省政府制定的扎实稳定全省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措施及配套政策要求,我局结合职能范围出台了香河县贯彻落实《关于支持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五条措施,你能从中嗅到哪些信息呢?

一、稳定市场价格支持合理购房需求

1、支持群众合理购房需求,满足群众对住房改善性需求,暂时取消购房限制措施。

2、加大对外宣传力度,通过北京的媒体及中介结构,宣传我县区位优势、购房政策等利好的宣传片,鼓励企业在疫情期间实施网络销售和在线看房、选房,通过“安居客、幸福里、58同城、贝壳找房”等各类互联网APP,不同程度的实现在线选房、锁房,有效减少人员流动、降低疫情风险,从而减少疫情对房地产销售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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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做好房价稳控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按照区域制定备案价格,责令各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网上售房明码标价、“一房一价”公开透明,对低于市场价格销售的开发企业进行约谈,同时严厉打击房地产企业违规预售、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4、推广电子签名技术,利用人脸识别、电子签名等技术,加快实现房屋网签备案远程办理、不见面办理。目前,我县房地产电子签名系统正在制作中,预计年底前实现买卖合同电子签约。(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

二、优化安置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渠道

积极推进计划外闲置公租房转化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盘活闲置资源,保障住房需求。“十四五”期间计划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700套,其中2022年200套、2023年202套、2024年200套、2025年98套。在满足保障需求的情况下,将部分房源用于棚户区(危房、城中村)改造等周转用房。(县住建局、县财政局)

三、充分保障引进人才的合理住房需求

将引进人才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不受收入、户口、社保时间等条件限制,特批的特殊人才不受收入、户口、社保等条件限制。对于购买商品住房的,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县住建局、县人社局)

四、支持绿色建筑发展

积极开展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发展,通过将绿色建筑项目评价时间前置,解决绿色建筑评价时间与项目融资需求不匹配问题,支持项目及时享受绿色金融政策,推动城乡建设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对超低能耗建筑、星级绿色建筑、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装配式建筑、既有建筑节能和绿色化改造项目5类绿色建筑项目,在授信额度、利率定价、贷款受理审批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对采用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方式建设的项目和采用装配式建筑方式建设的商品房项目,分别按其地上建筑面积9%和3%给予奖励,奖励的建筑面积不计入项目容积率核算,奖励政策纳入规划条件 。不计入成交地块容积率的建筑面积不计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再征收土地价款。 (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行香河支行、县银保监局、县地方金融监管局)

五、支持房地产项目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对已完成土地征收的改造项目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允许其启动进场施工、挖槽、桩基处理等施工许可的准备工作。(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局)

来源:香河建设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