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84岁无儿无女的苏婆婆,去世了,在广州海珠区留下一套房产,本应收归国家,但苏婆婆的侄女却要继承遗产,法院竟然还判给她了!

事情的起因是:苏婆婆和丈夫结婚后,没有生育,也没有领养子女。丈夫于2007年去世后,苏婆婆也在2020年去世了。因此,他们的房子没有法定继承人。

这时苏婆婆的侄女梁女士,说自己有权继承这套房子,而法院竟然也判给了梁女士。这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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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院通报:梁女士一直都在照顾老人的生活起居,而且老人生病时,都是梁女士把老人送去医院,还以家属名义在医院的各种文件上签字。老人去世之后,梁女士花钱为她办理了后事,就因为这种孝心,老人在生前,就已经同意把房子遗赠给梁女士了。

我国法律规定,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是优于遗嘱,遗嘱的效力是优于法定继承。也就是说,如果子女对父母不孝顺,父母可以留下遗赠抚养协议,把财产留给对他好的人。

通过这件事,一方面提醒各位子女们,要孝顺父母;另一方面也提醒各位老人们,提前立下遗嘱,免得去世后引发遗产纠纷。

对于这件事,网友纷纷点赞法院:判得好。谁养老伺候老人,财产就给谁,合情合理又合法。没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