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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查处一起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案件,行政拘留1人。

据悉,8月6日23时许,吉阳分局月川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三亚市吉阳区丹州小区某栋楼下有人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扰乱隔离铁栅栏施工。接报后,所长向远翔立即组织民警赶到现场处置,依法将违法行为人吉某国传唤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当晚吉阳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在丹州小区某栋楼下设置疫情防控隔离铁栅栏,期间违法行为人吉某国以施工声音太大,影响其家人休息为由,阻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施工,并抢走施工使用的锤子敲打施工磨角机器,强行让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停止作业,导致隔离栅栏未能最短时间内搭建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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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询问,违法行为人吉某国(男,52岁)如实陈述其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

目前,吉阳分局依法对吉某国作出行政拘留十日(因疫情原因暂缓执行),并处罚款伍佰元人民币的处罚。被处罚后的吉某国对自己鲁莽的行为懊悔不已,认识到自身错误,并表示今后一定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警方提示: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规定和相关要求,对扰乱防疫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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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亚市公安局

见习编辑:陈怡

审核:廖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