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为什么要在我家刚买的新房子里烧纸烧香?”在贵州贵阳,一对夫妻花了87万元买了一套新房。当他们准备装修入住时,却发现新房里竟然有人,对方的一番话,可把夫妻俩气坏了。

陈女士夫妻俩在去年12月份花了70多万买了一套新房。

最近,他们打算把新房装修一下入住。可等他们到新房后,却意外发现房门竟然是打开的,用钥匙试了试,门锁根本就插不进去。

陈女士夫妇顿时懵了,连忙走进新房里,眼前的一幕更是让他们觉得一头雾水。

只见有几个陌生人在房子里又是烧香又是烧纸,弄的乌烟瘴气的。

陈女士连忙质问对方是什么人?为什么在他们新买的房子里烧香烧纸。

对方一听也愣了,解释说这套房子是他们花了80多万买的,因为今天是个好日子,他们过来准备一下,立马要装修了。

陈女士听后直呼不可能,因为有关这套房子的备案,房产证等她都已经办下来了,对方根本就没有权利再去办这些手续了,他们怎么买的房子呢?

于是陈女士选择了报警。
民警来后,暂时把房子贴上了封条,然后由开发商和物管来对接,看看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陈女士怀疑,他们这是遇到了一房两卖了,于是她找到开发商讨要说法。

开发商给出的解释是他们内部搞错了,陈女士可以选择退房或者换房。

对于开发商给出的这个方案,陈女士表示不能接受,明明自己已经接房了,还出现这种事,虽然新房的封条已拆了,但这事却成了她的心病。

随后开发商表示,他们可以按房屋延迟交付的责任进行赔偿,也就是说以总房价的万分之零点五来赔付,算下来不到6000块钱,再补偿陈女士家一个月租房的损失。

陈女士夫妇并不认可这个解决方案,他们提出用停车位进行补偿。

当时负责接待他们的负责人表示,一个车位32000元,他去找领导申请,陈女士只要再补10000块钱就可以了。

谁知道没一会儿,这位负责人就改了口,表示他们只能出12000块钱,余下的20000块钱由陈女士补齐。

陈女士对开发商的出尔反尔感到很气愤,无奈之下,她求助了媒体,希望在媒体的帮助下,向开发商讨要一个合理的说法。

面对媒体,开发商一方的蒋先生否认了一房两卖的说法,并表示现在这套房就是属于陈女士的,他们已经收了另外一家的房屋钥匙,并且把他们的东西也清理了出去。

同时蒋先生认为错不在开发商,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有可能是物业没有仔细去核实的缘故。

针对陈女士提出的补10000块钱购买车位的方案,蒋先生表示无法认同,直言公司不可能补贴22000块钱的。

随后陈女士表示她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这里一房二卖,是指房地产开发商作为出卖人先后或同时以两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

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应当按照约定协助购房者办理产权登记,如果其瞒着购房者,私自将房屋又卖给他人,那么则构成商品房买卖违约。因此,开发商一房二卖的情况下,购房者应当及时起诉开发商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因此,在开发商一房二卖的情况下,如果购房者无法取得房屋,那么就可以解除合同,要求返还已付房款和利息,并且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与已付房款等额的赔偿责任。

对我们大部分人来讲,买房子是大事,但在买房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所以,一定要小心仔细。

只有被套路深深伤害过的买房人,才知道心有多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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