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箱:3187130382@qq.com。

8月4日下午,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召开全区近期重点工作视频推进会,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自治区领导 批示指示 精神,贯彻落实公安部“8·3”和公安厅“8·4”全国全区视频会议精神,深刻吸取近期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分析研判形势风险,就深入推进夏季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坚决遏制近期道路交通事故多发态势进行强调部署。公安厅党委委员、交警总队党委书记、总队长黄济贤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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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公安厅部署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以来,在部交管局和总队的统一安排下,全区各级公安交管部门精心组织、密切协作,统一行动、统一步调,突出重点、集群联动,扎实开展“两个专项整治、一项宣传攻势”,有力查处了一大批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有效消除了一大批交通安全风险隐患,营造了浓厚整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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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至7月31日,全区共查处易肇事肇祸重点违法10万余起、同比上升15.5%,其中酒驾醉驾9959起、环比上升11%。共接报涉及人员伤亡交通事故1454起,造成314人死亡,同比分别下降27.3%和13.7%,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黄济贤对全区各地公安交警部门提出以下要求:

以“减量控大”为牵引,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持续加大事故风险防控;以顽疾整治为抓手,持续加力清除安全隐患。

以“百日行动”为载体,聚焦路面管控薄弱环节,最大限度把警力摆上路面,最大限度发挥警力效能,持续加力严管路面秩序,严厉整治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务必如期完成量化任务。

以宣传教育为根本,坚持执法与宣传同部署同进行,高频次开展宣传报道持续巩固提升安全意识。

自开展 百日行动以来

广西各地公安交警严格落实

全覆盖大检查,零容忍大整治

全方位营造高压严管态势

严查酒驾醉驾

酒驾上山看日出,驾驶证被注销!

7月28日凌晨4时许,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叠彩大队在辖区尧山路段开展夏季酒驾醉驾集中整治百日行动。7月28日7时5分许,一辆白色小车经过卡点,民警对该车进行例行检查。

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人陈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5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

经询问得知,陈某在27日晚饭期间喝了一点酒,28日凌晨4时,开车载着朋友去尧山看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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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民警对陈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陈某目前还在实习期内,实习期酒驾将被注销驾驶资格

二次酒驾还开报废车,查你没商量!

7月26日晚,百色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凌云大队民警在泗水桥对一辆二轮摩托车驾驶人例行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徐某体内酒精含量 为59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驾驶人徐某于2020年6月2日20时在凌云县乡道Y810线因饮酒后驾驶被交警查获并处罚,此次属于二次饮酒驾驶机动车。且徐某驾驶的车辆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三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年检合格标志,已经达到报废标准。

最终,民警依法扣留机动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徐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10日以下行政拘留,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二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摩托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500元不戴头盔的违法行为面临罚款50元的处罚;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50元的处罚。

严查超速超载

着急赶路就超速,这可不行!

7月26日上午,‍广西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七大队民警接到预警平台信息,一辆渝A号牌小车在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驶,时速达到156km/h,超速比30%

约5分钟后,这辆渝A车辆驶入钦州西服务区,执勤民警立即引导该车进入检查区进行检查,向驾驶人江某出示其超速照片。

半小时后,一辆桂A号牌小车因超速被监控系统抓拍到,待该车进入到钦州西服务区时,执勤民警引导该车进入检查区,并向驾驶人出示预警照片。该车当时时速为146km/h,超速比21.7%

最后,民警分别对两名驾驶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对其超速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

超载204.1%?必须罚!

货车作为大型运输车辆,一直都是交警部门重点关注的对象之一。 7月27日,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长洲大队民警在开展夏季公路易肇事肇祸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时,查获一辆车牌号为桂D6**34的涉嫌超载的重型自卸货车。

经称重检测,该车辆实际载物总质量为37.77吨,而核定载质量为12.42吨,载物超过核载质量204.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人莫某燃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110%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分6分的处罚,并依法扣留所驾驶车辆。

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挤着去探望生病亲戚?危险!

7月22日9时许,在百色市田林县城初级中学路口,执勤民警透过一辆小型面包车车窗隐约发现车里坐满了人,民警判断该车涉嫌超员,于是将该车引导至安全地带进行拦停检查。

经核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9人,违法超员2人。据驾驶人称,车上乘员均是亲人,因为有亲戚生病,在医院住院,大家想一起去探望,为图方便就决定挤一挤,没想到会被交警查获。

最后,民警对驾驶人及乘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作出罚款15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要求驾驶人安全转运超员乘员。

到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不能开!

7月27日21时30分,广西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五大队民警在南宁东收费站对一辆桂A大众小轿车进行车辆信息查询过程中,发现该车辆已经达到报废标准,报废截止日期为2022年1月16日,目前已不具备上路行驶的资格。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驾驶人李某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1500元,收缴机动车,强制报废,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高压严查,绝不松懈

接下来

广西交警将持续强化

路面巡逻管控力度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请广大驾驶人朋友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广西交警微发布、广西法治日报

编辑:三江生活 天线宝宝

邮箱:318713038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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