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吉林长春,一辆三轮车上,穿黑色长裙的女孩向妈妈要零花钱出去玩,妈妈没有给,于是女孩便开始硬抢妈妈手里的包包,妈妈死死地将包包抱在怀里,女孩一看抢不过来,于是就开始对妈妈施暴,先是揪住妈妈的耳朵,然而表情狰狞,开始扯妈妈的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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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前面的白衣大哥(疑似女孩父亲)看不下去了,便上前阻止女孩施暴,并将女孩摔在地上,而女孩此时仍然不知悔过,还想继续上来殴打妈妈,周围的热心群众也看不下去了,便拦住女孩,反观一旁的母亲,全程没有说一句话,不知道心里面是什么想法。

对此,有网友表示,这当妈的被如此对待,都无动于衷,可能也是习惯了,一看就是从小溺爱的结果,种什么因得什么果,自己溺爱的孩子能怪谁呢?也有网友表示,从小不打上房揭瓦这句话是有道理的,小时候不教育,大了就敢打父母,那再大一点,是不是就敢偷敢抢了?

子不教父之过,现在有很多独生子女,一旦有一点不顺心的地方,便开始发脾气,这其实是从小被溺爱的结果,从小没有好好教育,舍不得打,舍不得骂,捧在手心上,生怕委屈了小孩,这是极其错误的想法,小的时候不好好教育,那么大了以后你还能就教育好?

视频中的小女孩看起来也只有十三四岁,就因为妈妈没有给零花钱出去玩,就敢当街殴打自己的母亲,这何其悲哀,何其痛心啊,那么该如何处理该行为呢?

首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殴打他人的,至少会被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但是由于本案当中的施暴者是未成年人,并且年龄只有十三四岁,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违法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严加看管即可。

如果施暴者年龄在14-18岁之间,同样需要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是初次违法的,根据法律需要进行行政拘留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款即可。

民事上,由于女孩殴打的是自己母亲,也不存在民事赔偿一说,如果女孩殴打的是他人,那么由其监护人,也就是女孩的父母进行民事赔偿。

最后,笔者想说的是,惯子如杀子,要教育好小孩,不仅需要慈母,也需要虎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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