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显然可以视为个人的收入。住房公积金虽然不像工资那样发到个人手中,可以自由支配,现在使用的范围越来越广泛,支取也越来越方便,是个人收入中极为重要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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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从上面住房公积金的解释中我们可以知道,住房公积金有以下特点:

第一、普遍性。现在,基本上所有的单位和在职职工都缴纳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不是特有的,而是普遍应当缴存的。只要有单位,都可以缴存,甚至灵活就业人员,以后也可以缴存。前段时间,《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与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征求意见,如果最终通过并颁布实施,那么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缴纳住房公积金。

第二、对等性。住房公积金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存的,两者缴存的比例对等。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基本上是根据个人月工资标准来确定的,与社保缴存基数大致相当,但又略微有所差别。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在5%~12%之间,缴存比例确定之后,单位和个人同比例共同缴存,比如如果单位缴纳8%,则个人也缴纳8%,两者对等缴存。

第三、限制性。住房公积金是一种长期住房储蓄,所以在使用上有一定的限制性,只能用于住房相关的场景。比如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购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付房租、修缮房屋或者装修房屋等等。虽然使用住房公积金有限制,但使用场景越来越宽泛了,有些地方大病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

除了使用范围受限之外,住房公积金与其他收入没有什么区别,甚至有些情况下比其他收入更好用。以我的情况为例,我提取部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房首付。之后办理了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我当时购房款一共45万元,贷款了31万元,共25年还清,每月大概还款1600元左右。目前每月的按揭贷款都由住房公积金支出,不用动用工资,还款也十分方便,可以选择对冲,也可以按月提取之后再自行还贷,都可以实现在线上操作。这样的住房公积金支出与工资没有什么区别,也足以说明住房公积金是收入的一部分。

而且,住房公积金还有一个连工资也不具备的用处,那就是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商业贷款基准利率为4.65%,而使用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为3.25%。如果有住房公积金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将比商业贷款少很多。另外,如果没有使用住房公积金用于购房、租房的相关支出,或者用于支出之后还有剩余,住房公积金余额也可以在退休、出国定居、丧失劳动力并终止合同、离职两年之后、死亡或宣告死亡等情况下,一次性销户全额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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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虽然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有一定的限制,但住房公积金绝对是个人收入的重要部分。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也逐渐扩大,比如不可预见灾难提取、离职满两年之后提取等等。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非常划算,也可以用于偿还贷款本息,比使用工资还款都要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