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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全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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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酒驾,拘留!】#五大曝光行动# 2022年06月17日,违法嫌疑人高某强驾驶号牌为川TDK3**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从天全县马溪村出发,往县城方向行驶,行驶至天始路8公里200米外,被路面执勒民警依法拦下检查,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测试结果为35mg/100mL,此前,违法嫌疑人高某强于2022年03月27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天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查获,违法嫌疑人高某强的行为系驾驶证暂扣期间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2022年4月22日0时23分,违法嫌疑人李某国饮酒后驾驶川A7VP**的小型轿车从天全县文笔花园小区出发往始阳镇方向行驶,行驶至318国道清水湾单行道处,被执勤民警挡下检查,经酒精测试为29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查,违法嫌疑人李某国于2022年03月27日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天全县交警大队查处,但违法嫌疑人李某国未到天全交警大队接受处理直至2022年4月22日再次被查获,违法嫌疑人李某国的行为系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目前,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对李某国、高某强分别作出受到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以及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