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蔡女士正在筹备自己的婚礼,本想着有一个比较舒适的体验,于是在一家租车行租赁了一辆宾利、五辆宝马5系婚车,总价格2900元。在交上了900元定金后,就因为婚车司机到底是吃盒饭还是婚席闹得不可开交,被公布的网络后,引起了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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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的焦点不是租车的司机应不应该上桌!而应该是发生这样的纠纷,租车公司应不应该把这个事发在网上!本人觉得,租车公司有抓着婚礼求吉利,不想惹事的心态,生意没谈成,来恶心一下新人,这种心态非常不好,也不是一个商家应有的商业道德!

首先应该明确的是婚车司机的身份一般婚礼婚车有两种情况,一是找自己的亲戚朋友,二是租用专业的婚车车队。两种情况有着本质的区别。

如果是朋友开车来帮忙,不管行不行礼,都要管饭,如果是朋友找的车,就是给司机包烟和酒,一般都是管饭的。

合同有没签给司机订饭。再说了,只是租车,没有义务管饭。当然,新娘新郎愿意订盒饭,愿意包桌,那是人家情谊。租车公司把聊天记录发网上不合适。应该道歉。我儿子婚礼时候,确实考虑到司机到的早,一般都没来及吃早饭,喜事嘛,图个高兴,给司机一人一个手机袋,里边一盒奶,两个小面包,一盒烟,花不了多少钱,司机给咱服务也周到。我们这边规矩,司机把新人和亲朋好友送到,人家就走了。

另外,请吃席是情分,不请是本分,毕竟本来就是合同关系,付费服务,又不是免费帮忙,一桌酒席大几千,比服务费还高了,而且其他吃席的,都是随了份子钱的,如果是在农村老家办酒席,花钱请的司机师傅另开一桌都无所谓,可人家是在酒店请客一桌4000,六个人加烟酒那比租车费都贵了,换位思考,要是请了婚车公司司机吃4000一桌的,叫他们不收费他们也不会同意吧!

最后,问题的关键是租车公司有什么资格公开聊天记录? 就因为价钱没谈好?你情我愿的事情,谈的拢就做,谈不拢就拉倒,现在就因为生意没谈成,就公开聊天记录网络,网络暴力。这就侵犯了蔡女士的隐私权,同时有网友在留言时发布了不适言论,同样是对蔡女士的侵权,蔡女士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