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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疫情形势依旧严峻复杂,然而,仍有极少数人不顾疫情防控形势,心存侥幸,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无视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8月7日,康某驾车驶入内江市中区白马镇高速路疫情防控卡点,试图冲卡逃避疫情防控检查,冲卡无果后,下车对正在开展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进行挑衅和辱骂。

嫌疑人被控制

之后,防疫人员在对康某进行劝离的过程中,康某又通过脚踢等方式对防疫工作人员童某进行了殴打,造成童某受伤。康某的行为严重妨害了疫情防控工作的正常开展,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内江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白马派出所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违法行为人康某强制带离现场。

经查,康某对自己不遵守疫情防控政策,殴打防疫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公安机关已对康某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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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认现场

内江公安机关提醒:经过疫情防控卡点的车辆和人员,以冲卡或者其他方法,拒不配合、接受卡点工作人员检查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法律规定,配合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主动履行防疫责任和社会义务。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法律规定、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安机关将始终保持对涉疫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为坚决遏制疫情蔓延提供有力保障,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来源: 曾利军 黎奇(通讯员)

编辑:邵雪洋、郭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