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至9月3日,《上海市交通发展白皮书(2022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上海市交通发展白皮书》是未来10年上海交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是推进上海交通工作的“行动指南”,也是促进交通领域社会共治的“倡仪书”。

上海历届市委、市政府都高度重视交通发展,上海市政府分别于2002年、2013年发布了两轮交通发展白皮书。《上海市交通发展白皮书(2013版)》提出,以构筑国际大都市 一体化交通为总体目标,实施交通与城乡空间统筹发展等五 大战略,并围绕交通与城市、对外交通等15个专题提出了行动纲领。经过近十年的持续努力,上海“枢纽型、功能性、网络化”综合交通体系更加完善高效,上海国际航运中心跻身 新华·波罗的海国际航运中心发展指数排名全球前三,上海成为首批“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有效支撑了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提升。当前,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交织叠加,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我国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正在加速构建,上海作为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已成为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等一系列国家战略的集中承载地,成为“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的积极践行者。未来十年,上海交通必须坚持“与世界相交,与时代相通”,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明确下一阶段发展的行动纲领,更好发挥“先行官”和“开路先锋”作用,支撑上海交通强市建设。2019年6月,上海市正式启动新一轮交通发展白皮书编制工作,成立了市领导挂帅、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参加的编制工作专班,在深入开展2013版白皮书后评估、发展战略和重大专题研究的基础上,充分吸纳社会各界意见,历时3年基本编制完成。《上海市交通发展白皮书(2022版)》坚持继承与创新并举,在延续一体化交通发展的基础上,重在与时俱进推动 发展理念的变革:由注重交通自身发展向统筹交通体系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转变;由注重解决市域交通问题向统筹解决市域、区域交通问题转变;由注重交通效率向统筹效率与服务品质转变;由注重交通功能向统筹交通功能与智慧绿色韧 性发展转变;由注重交通增量供给向统筹增量供给和存量优化转变;由注重交通管理向多元化社会共治转变。

附:上海市交通发展白皮书(2022版)节选

第三章 提升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影响力,增强双循环链接能力

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正在从“基本建成”向“全面建成”迈进,要持续巩固提升国际海空枢纽地位、提升航运服务软实力,进一步增强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向世界一流的国际航运中心进军。

目标

3.1国际海空枢纽能级居世界前列。夯实上海港在长三角世界级港口群的核心和引领地位,初步形成上海全球城市多机场体系,引领长三角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港口群和机场群。上海港保持集装箱吞吐量世界领先,设施能力满足年集装箱吞吐量5500万标准箱、年邮轮旅客吞吐量450万人次的发展要求,集装箱水水中转比例52%,海铁联运业务箱量年均增长10%以上。上海机场设施能力满足年旅客吞吐量1.8亿人次左右、年货邮吞吐量650万吨的发展要求。

3.2国际性和开放度全面增强。上海航空枢纽旅客中转比例17%。上海港港口连接度保持全球领先,集装箱国际中转率13%。航运要素加速集聚,航运服务辐射全球能级显著增强。

原则

3.3注重区域协同、制度创新、科技赋能,强化国际海空枢纽与城市、产业融合发展,依托航运服务培育新竞争力。

行动

一、巩固提升辐射全球的航运枢纽港地位

3.4坚持区域港航协同发展,加快构建长三角世界级港口群一体化治理体系,支持港航企业以资本为纽带,在长三角地区和长江流域深化协同运营,共建辐射全球的航运枢纽。

3.5集约利用岸线资源,持续推动既有港区功能布局调整,推进小洋山北侧综合开发,预留港口发展战略空间,提升集装箱枢纽港服务能力。

3.6增强长江口航道通过能力,加快推进河海直达通道建设,提升海铁联运节点和通道能力,持续提高水水中转和海铁联运比例。

3.7适应旅游消费转型升级趋势,丰富邮轮旅游产品,完善配套交通服务,打造国际一流邮轮港。

3.8统筹优化水上安全监管和应急救助系统设施装备布局,建设上海国际航运气象保障基地,提升水上导助航设施智能化水平,构筑现代化综合航海保障体系。

二、建设最具影响力的世界级航空枢纽

3.9发挥上海航空枢纽在长三角机场群的核心作用,探索机场间合作机制,共建长三角世界级机场群。

3.10推进浦东国际机场T3航站楼建设,提升虹桥国际机场保障能力和运营效率,开展通用机场规划研究,支持规划建设南通新机场,加快构建跨区域的全球城市多机场体系。

3.11推进浦东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整合浦东国际机场、铁路上海东站、轨道交通等资源,创新多式联运模式,打造“高标准、一体化、全融合”的世界级综合交通枢纽。

3.12开辟“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航线,全力拓展亚洲最高水平的洲际航线,巩固亚洲航线,发展高品质国内航线,打造世界级航线网络和洲际转运中心。

3.13持续完善浦东国际机场货邮配套基础设施,优化货运航班时刻资源配置,鼓励航空公司开辟全货机航线、提高客运航班腹舱载货率,支持邮政快递企业构建国际航空寄递网络体系,打造全球领先的航空货运枢纽港。

3.14支持枢纽运营主基地航空公司打造成为世界级超级承运人,支持航空市场主体多元化发展。

3.15完善空管保障体系,推进上海终端区空域扩容和结构优化。构建全向辐射的航路航线网络。推进军民用空域结构优化。

三、提升航运服务能级和国际影响力

3.16依托航运服务集聚区建设,培育形成航运与科技、金融、法律、教育、制造、旅游融合发展的产业集群,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上海航运服务品牌。

3.17实施更加开放的国际运输管理,创新口岸监管模式,探索建立国际一流的航运发展制度和运作模式,为航运发展创造稳定、公平、透明的环境。

3.18深化国际航运事务合作,积极参与国际航运规则制定,把北外滩国际航运论坛打造成为国际航运领域的重要观点交流平台、重要政策发布平台、重要规则孕育平台,提升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

第四章 推动长三角交通一体化发展,引领区域提升全球竞争力

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城市群、都市圈同城化出行需求快速增长,上海必须面向全国、立足长三角、聚焦上海大都市圈,加快完善对外交通体系,引领长三角一体化交通体系构建,全面融入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支撑长三角打造强劲活跃增长极。

目标

4.1多层次、一体化的对外交通体系更加完善,区域交通协同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多网融合的轨道交通网络基本形成,上海在全国的综合交通枢纽地位进一步提升,实现近沪地区1小时、上海大都市圈1.5小时、长三角主要城市2小时可达。

原则

4.2强化多网融合的轨道交通在对外交通中的骨干作用。利用铁路主辅站和新城枢纽,打造多层次的铁路客运枢纽体系。以协同发展机制为牵引,推动交通设施、服务互联互通。行动

一、共建轨道上的长三角

4.3重点加强沿江、沿海通道建设,推进沪渝蓉铁路、沪乍杭铁路规划建设,系统研究跨杭州湾通道,加快形成“五向十二线”干线铁路网,更好融入国家铁路网。

4.4优化既有通道功能,推动沪杭城际等服务都市圈出行的城际铁路规划建设,引导中短途客流向城际铁路转移。

4.5推进既有铁路站线资源改造利用,利用南何支线等既有铁路服务城市客运,挖掘已有普速铁路富余运力服务市域出行。

4.6加强市域铁路与长三角城际轨道交通衔接推进嘉闵线北延伸、上海示范区线、金山至平湖线等规划建设,加强运营服务标准统一,推动安检便利化和信息共享,实现联网运营。

4.7完善铁路主站功能布局,推进上海东站加快接入国家高铁网络,虹桥站优先保障面向全国和长三角主要城市的高铁接入,为更高速轨道系统接入预留条件。

4.8加快铁路辅站建设,提升松江南站、宝山站等车站面向区域的直连直通水平。

4.9利用新城枢纽锚固入沪干线铁路和城际铁路,增加干线铁路始发和中途停靠班次。

二、提升公路网络和运输服务能力

4.10加强跨省高速与普通国省道的规划建设,推进既有高速公路拥挤路段扩容改造,优化高速公路出入口设置、提升服务区品质,推进近沪地区路网融合,研究崇明岛、洋山港的跨江跨海新通道,提升对外公路网络通达能力。

4.11积极发展铁路尚未覆盖区域的道路客运网络,持续优化衔接机场、铁路等重要交通枢纽的道路客运线路。

4.12结合道路客运班线调整,整合主城区道路客运站,优化新城和郊区客运站布局,推进既有客运站功能向多元化转型。

4.13有序推进省际毗邻客运公交化服务,引导并规范开展通勤班车(包车)、旅游客运专线、短途驳载等特色业务,提供多样化、差异化的道路客运服务。

三、完善水运网络和码头布局

4.14加强长三角高等级内河航道建设和养护的标准、时序对接,完善“连接苏浙、对接海港”的高等级内河航道网。

4.15积极创新内河港区投资、建设与经营模式,推进集约化、规模化公用港区建设。

四、创新区域一体化交通协同发展机制

4.16健全区域一体化交通综合管理机制,加强区域联动,协同推进交通规划、建设、运营、管理。

4.17构建区域一体化交通法制协同保障制度,探索交通事权的协同立法,推进各地人大或政府同步审议通过。

4.18推进区域行政管理信息互通、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交通执法联勤联动。

4.19打破行政壁垒,加快交通运输市场一体化进程,推进交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和信用评价结果互认。

4.20发挥国家战略承载区作用,以建设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虹桥国际开放枢纽、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等重要平台为契机和重点,先行先试探索交通协同发展机制。

第五章 完善市域交通体系,支撑空间拓展新格局

上海市域发展空间格局正在加快优化重塑,主城区、新城、新市镇、乡村等不同区域交通功能目标差异化更加突出,必须进一步强化交通的引导和支撑作用,优化提升不同区域的交通体系,促进交通与城市融合发展。

目标

5.1新城相对独立的综合交通体系基本建成,实现“30、45、60”时空目标(30分钟内部通勤并联系周边中心镇,45分钟到达近沪城市、中心城和相邻新城,60分钟衔接国际枢纽)。主城区交通承载力进一步提升,轨道交通站点600米范围内用地面积覆盖率超过40%。新市镇交通体系更加健全,城乡交通融合发展。

原则

5.2强化交通对优化城市空间布局的引导和支撑,推进交通改善与城市更新相互促进,推动产城融合和职住平衡。注重区域差别化发展。

5.3强化城际线、市区线、局域线“三个1000公里”规划建设,以公共交通发展为导向提升空间组织效能。

行动

一、打造相对独立的新城综合交通体系

5.4加强新城对外交通枢纽规划建设,融合多种交通方式,强化与门户枢纽、重点地区及新城之间快速联系,增强新城枢纽的对外连通和高效换乘功能。

5.5推进干线公路与新城道路有效衔接,促进城乡路网一体化。适时构建新城内部快速路网系统,启动既有穿越新城高快速路立体化改造,逐步实现过境交通分离、到发交通快速集散功能。提高重点更新地区路网密度。

5.6完善新城多层次公共交通体系,构建与轨道交通网络无缝衔接的新城中运量等骨干线公交网络,优化新城区域线、微循环线公交网络。加强新城与周边新市镇、乡村的公交联系。

5.7依托新城水系、名园等资源禀赋,打造各具特色的高品质慢行网络。

二、提升主城区交通承载力和时效性

5.8适度加密中心城北部、东部地区轨道交通网络加强对发展潜力地区和沿黄浦江等主要客流走廊的轨道交通服务。在中环附近预留轨道交通成环运行条件。进一步提升主城区轨道交通密度和换乘效率。

5.9研究规划新增线路的快慢线复合功能,加快市域快线建设,提高重要交通枢纽、市级中心、重点功能区之间联系的时效性。

5.10完善高快速路网,强化北部地区快速路网功能,优化提升外环功能,加强道路与周边用地的深度融合。

5.11完善主干路网,突出立体化、复合化理念,构建南北通道、东西通道等骨干通道。完善跨江越河通道,提升沿江沿河地区出行便利度。

5.12完善“窄马路、密路网”的支路网,增设和开放公共通道,提升全路网密度。

5.13健全主城片区道路网体系和局域公交系统,引导城市功能布局向公共交通走廊、枢纽集聚,实现轴带式开发。

三、完善新市镇和乡村交通体系

5.14完善金山滨海地区、崇明城桥地区的交通基础设施和交通服务,增强对外轨道交通连接功能,强化与近沪地区、新城、主城区的公共交通衔接,加强对周边城镇和农村地区的交通辐射。

5.15中心镇突出公共交通的引导作用,按照中等城市标准配置交通基础设施和交通服务,强化对城镇圈的交通辐射。提升中心城周边中心镇与中心城之间的通勤交通联系。

5.16一般镇倡导以慢行交通为主导的交通模式,按照小城市标准配置交通基础设施和服务,积极打造绿色低碳交通发展典范。

5.17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加强路域综合环境整治。提升乡村公交站点品质。促进乡村现代物流发展,完善乡村邮政快递服务网络。

四、强化交通引导城市发展

5.18健全交通战略规划、发展规划与城乡空间规划紧密衔接的交通规划体系,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细化交通基础设施要素内容,保障交通基础设施用地。

5.19坚持用地开发强度与交通承载力相匹配,充分发挥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制度的指导和约束作用,并作为重大项目实施的前置性条件。

5.20按照分级分类原则,构建国际(国内)、区域、城市三级综合交通枢纽体系,更好发挥综合交通枢纽高效衔接多种交通方式、实现一体化运输组织的关键节点作用。

5.21推动综合交通枢纽周边地区统一规划,创新一体化开发建设管理模式,实现站城一体、产城融合,枢纽经济发展活力进一步显现。

5.22创新公共交通引导发展(TOD)模式,优化交通划拨用地综合利用机制,在满足交通主体功能的基础上,推进交通枢纽场站综合开发。

5.23倡导集约立体的场站设计布局,进一步提升轨道交通车辆基地和枢纽站点、地面公交场站等设施用地的空间紧凑综合利用。

5.24统筹推进城市更新与交通设施改善,依托城市更新推进地区交通设施完善,结合交通设施改善项目对周边地区进行一体化更新改造。

第六章 打造集约多元的客运服务体系,提升交通出行体验

当前,城市交通拥堵常态化、出行需求多元化、交通模式多样化更加明显,公共交通优先发展仍然是超大城市解决交通拥堵问题的根本途径。要继续坚持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打造“公交都市”升级版,构建以集约化交通为主体的多层次出行服务体系,让出行更美好。

目标

6.1打造可靠、舒适、便捷、经济的客运服务。

6.2中心城公共交通出行比重(不含步行)50%。轨道交通高峰时段车厢满载率控制在90%以内。高峰时段地面公交与地面道路小客车的行程车速比值不低于1:1.2。80%以上的轨道交通站点周边50米半径范围内有公交线路换乘。

原则

6.3坚持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完善以轨道交通为主体、地面公交为基础、轮渡为特色、出租汽车为补充、共享出行为拓展的多层次一体化客运服务体系。

6.4坚持服务均等、效率优先,多方式协同、多元化供给,全面提升以公共交通为主体的出行链服务体验。

行动

一、打造高效可靠、功能融合的轨道交通服务

6.5加强既有线路增能改造,缓解高峰时段客流拥挤,提高乘客乘坐舒适度。

6.6在轨道交通站点内部,打造更顺畅的换乘流线、更清晰的诱导标识、更宜人的换乘环境,进一步提升轨道交通换乘体验。

6.7适应现代都市生活节奏,增强轨道交通站点商业、生活、文化功能配套,丰富消费和生活场景,促进通勤与生活深度融合。

6.8适应轨道交通规模拓展、多网融合的要求,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进一步提升超大规模网络运营管理能力,保障轨道交通系统可靠运行。

6.9健全城市轨道交通与市域铁路一体化运营的管理机制,强化票制票价、导向标识、安检标准等衔接

6.10根据多层次轨道交通网的功能定位,健全轨道交通票制票价体系,满足乘客多样化出行需求。

二、打造层次清晰、便捷舒适的地面公交服务

6.11适应以轨道交通为主的出行模式,依托骨干公交通道建设,加快形成由骨干线、支线(区域线)、接驳线及多样化线路组成的多层次线网结构。

6.12做强骨干线,依托客运走廊设置,强化公交路权和信号优先,缩小发车间隔,提供快速、可靠、准点的公交服务。

6.13在主城区具备条件的骨干公交走廊上,构建与轨道交通功能互补、换乘便捷的中运量系统。

6.14优化支线(区域线),均衡网络密度,提供可达性高、覆盖面广的公交服务。客流低于一定强度的线路鼓励采用定班车运营模式。

6.15增设接驳线,强化主要社区之间及社区与轨道交通、骨干线间的衔接,打造更灵活、更便捷的“最后一公里”公交服务。

6.16推广公交中途站点车辆实时到站信息预报服务,提高车辆到站信息预报服务准确度。有条件的线路推出固定时刻表服务。

6.17强化市、区两级政府主体责任,完善以成本规制为基础、与服务质量挂钩的公交财政补贴机制。

三、打造宜行宜游、特色鲜明的水上客运服务

6.18优化水路公共客运航线,完善基础设施更新资金投入以及换乘优惠机制,改善乘客出行条件。

6.19推进文化、旅游与水上客运深度融合,培育水运发展新功能,将黄浦江、苏州河游览打造为功能完善、内涵丰富、便捷舒适的“水上会客厅”。四、打造规模合理、体验良好的出租汽车服务

6.20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公共交通服务水平、道路交通承载力等因素,对出租汽车总量实施动态调控,将其在城市出行方式结构中的占比控制在5%以内。

6.21合理确定网约车与巡游车的比例,引导两者融合发展,形成相互补充、协调发展的格局,为乘客提供多层次、差异化的个性交通服务。

6.22统筹规划并加快建设出租汽车候客站,完善“一键叫车”服务,形成“以互联网、电话预约叫车为主,候客站候客与巡游为辅”的服务模式。

6.23出租汽车经营权实行无偿有期限制度,完善以服务质量为核心的经营权考核制度。加强驾驶员权益保护,创新企业与驾驶员利益合理分配、运营风险共担的经营模式。

6.24进一步完善巡游车基于政府指导价的运价机制,完善与经营成本、物价指数等相挂钩的巡游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

五、打造灵活多样、规范有序的共享出行服务

6.25引导汽车租赁健康、有序发展,鼓励租赁企业围绕市场需求创新经营与服务模式。

6.26规范定制客运服务,鼓励多元化发展,允许其规范利用有条件的公交枢纽、站点、专用道。

6.27坚持合乘出行非营利性定位,加强治理非法营运行为。探索有利于降低自驾车出行意愿的出行服务新模式。

六、推进多种客运交通方式融合发展

6.28新建轨道交通站点的配套交通设施与车站统一规划、设计和建设,既有轨道交通站点可通过设置“微枢纽”完善配套交通设施,优化换乘环境。

6.29继续推进轨道交通与地面公交两网融合,加强运营信息共享、首末班车时间衔接。

6.30坚持市内轮渡及三岛客运作为城市公共交通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定位,持续完善换乘体系,实现轮渡与其它交通方式高效衔接。

6.31完善公共交通、出租汽车等交通工具的无障碍设施,提升老年人、残疾人交通出行体验。

6.32坚持公共交通公益属性,丰富公共交通票制,优化票价优惠政策,吸引市民选择公共交通出行。研究建立公共交通票价动态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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