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4日,家住通辽市科尔沁区的张婆婆,一个上午都在家里包饺子,因为她的宝贝孙女就要返校去外地上学,这一走还不知什么时候可以见面。

可是全家人怎么也没想到,这次送别却成了永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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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地有一个习俗,送行要吃饺子,接风要吃面,

8月24日这一天,刘小雨跟张婆婆说好,中午要去吃饺子,张婆婆早早起来准备,结果到了饭点却一点消息也没有,家里人找遍了刘小雨可能去的地方都杳无音讯。

直到8月26日,才有消息传来,17岁的刘小雨在一片玉米地里被发现,此时她早已经没有了呼吸。

刘小雨的身上衣装还比较完整,左腿裤子被撕扯下来,身上有多处明显的刀伤,在距离刘小雨不远的地方一把凶器格外显眼,根据现场的环境观察,警方认定发现尸体的地方就是第一案发现场。

根据技术人员还原现场,发现刘小雨是被人强行拖入玉米地的,她有过剧烈的反抗,可是对方的力气明显比她要大很多,刘小雨的反抗是徒劳的,很快便被对方制服。

刘小雨遇害的地点是去奶奶家的必经之路,据刘小雨的父亲介绍,刘小雨是在上午十点左右离家的,那个时间段这条路上时常会有人经过,凶手竟敢如此大胆地选取这个时间作案,说明此人穷凶极恶,且高度危险。

在现场,警方发现了凶手的脚印,凶手作案后向西北方向逃跑,顺着脚印寻找,脚印却突然消失了,警方怀疑凶手应该换乘了交通工具离开现场。

在脚印消失不远的地方,警方看到一条新鲜的丝瓜,据警方调查,附近并没有人种丝瓜,这条丝瓜出现在这里实在显得有些突兀,这条丝瓜会是破案的关键吗?

经过尸检,法医并没有在刘小雨的体内找到精斑,但从刘小雨身上的刀伤可以发现,凶手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手法和刺的部位都非常准确,刀刀致命。

警方首先对刘小雨家的社会关系进行排查,并没有发现刘小雨的家人与人结怨。

随后又对刘小雨居住的村子展开调查,发现她遇害的这条路几乎是村里人出村的必经之路,因为村子的另一个出口挨着303国道。

换言之,袭击刘小雨的人很有可能就是村里人,而且对附近的环境非常熟悉。

在走访调查中,警方并没有发现可疑人员,就连凶手是早有预谋还是临时起意都无法确定。

结果,就在当天下午,警方掌握了一条有力的线索,在村里进行排查案发后消失的人群时,警方发现附近砖厂的一个工人在案发后消失,而且这个人曾因强J被判过刑,此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除此之外,村里的一个张老太告诉警方,租住她家房子的一对年轻夫妇也离开了这里,说是到外面打工去了。

为了确认刘小雨遇害的时间,专案组多次从刘小雨家走到案发现场,基本可以确定刘小雨遇害的时间是在10点25分前后。

查到这里警方始终无法更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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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后,砖厂工人的消息传来,据调查此人并不具备作案时间,而那对消失的夫妻,据说在一个星期之前就已经有了离开的打算。

丈夫是厨师,之前在当地一家农家乐当厨师,去外地是因为他找到了一份工资更高的工作。

为了确认消息的真实性,警方来到张老太口中的农家乐了解情况,一般不到11点客人就来了,提前搞点采摘、钓鱼之类的活动。

当警方在农家的后院发现一大片丝瓜地的时候,立即意识到此案很有可能就跟农家乐有关,经过询问,警方了解到除了这家农家乐,附近没有其他人种丝瓜。

农家乐看起来离案发现场很远,但却连着玉米地的另一头,也就是说案发那条路除了当地人会经过之外,农家乐的客人也有可能经过。

而且,只有这里的客人才能摘到丝瓜,警方不排除是吃饭的客人在闲逛时临时起意,杀害了刘小雨。

在农家乐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警方找到了当天来用餐的客人,并逐一向客人核实,所有的客人都没有在案发时独自离开超过5分钟以上。

警方继续扩大调查范围,连续几天的走访和调查,仍旧没有找到有力的线索。

直到三天后的一个下午,一位侦查员再次来到村子里,与在大树下乘凉的村民闲聊时,无意中听到这样一句话。

“那天我看到在农家乐打工的那个厨师,从村里骑着摩托车去商店买东西!”

侦查员追问道:“他去买东西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村民回忆,大概是10点多。

侦查员觉得事关重大立马向上级汇报,调查再次围绕农家乐展开。

在与农家乐的服务员交谈中,服务员想起案发当天厨师在10点钟左右确实来过饭店拿东西,还有人顺嘴问了他一句,怎么还没走?

厨师说:“我回来拿东西,回去包饺子!”

调查员想起张老太曾说过夫妻离开前请她吃过一顿饺子,警方立即派人赶到张老太家,问那天厨师夫妻请她吃的饺子是什么馅的。

张老太回答说:“丝瓜馅的!”

这样看来很多事情都对上了,还剩下一件没有对上。

侦查员继续询问:“厨师家有交通工具吗?”

张老太回答道:“没有!”

不过张老太有一辆摩托车,厨师夫妻可以随便使用。

就目前掌握的证据来看,厨师李某的嫌疑很大,警方决定先找到李某。

据了解,李某此时正在黑龙江的一家酒店打工,通辽警方立即赶往黑龙江,将李某夫妻带回通辽审问。

夫妻俩被分开审问,李某的妻子神色有些慌张,不等审讯人员询问,便主动说:“我们俩一直在一起,什么也没干!”

李某的口供却说,他从未去过通辽。

两人的谎言加大了警方对他们的怀疑,在警方连续不间断地审讯下,李某终于承认了侵犯刘小雨并将其杀害的全部犯罪事实。

8月26日上午10点,17岁的刘小雨走在去爷爷家的路上,这个时候李某骑着张老太的摩托车去商店买烟,打算顺道去农家乐摘点丝瓜回去包饺子。

就在准备返回农家乐的时候,他看到了正准备回奶奶家吃饺子的刘小雨,刘小雨这很漂亮,李某不自觉多看了两眼,然后继续向农家乐骑去。

李某回到农家乐跟同事打了个招呼,摘了几根丝瓜后离开,在返回的路上,李某再次遇到了刘小雨,再次相遇李某再也控制不住自己。

李某骑着车迅速返回出租屋拿了把小刀转身回路上寻找刘小雨,当看到刘小雨仍一个人走在路上,李某便将摩托车停好,结果由于心慌车筐里的丝瓜掉出来一根。

李某并没有注意到,将车停好后便上前用言语挑逗刘小雨,在确认周围没有人时,李某将刘小雨拖进了玉米地。

刘小雨剧烈反抗,激怒了李某,李某用随身携带的小刀杀害了刘小雨,然后对其尸体实施了犯罪。

作案后,李某骑车返回出租屋,还故作镇定地包饺子,请房东张老太吃了最后一顿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