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5日早上11点左右,海口市民杨女士和家人经过了一个窨井,突然发现地上圆圆的井盖开了一半,从中探出一只苍白的手,不停地摇摆。

杨女士被这个场景吓得魂飞魄散,但她还是大着胆子上前查看,结果发现井里有一个女子正在拼命向上爬。

这名女子上半身只穿着内衣,手脚和脸都被井水泡得发白、浮肿,看起来十分虚弱,她哀求杨女士一行人:“快帮忙报警,我被人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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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女士的姐姐立刻掏出手机拨打110,杨女士脱下自己的衣服披在她身上,路过此处的市民也主动为她撑伞遮雨。

充满阴谋的死亡之旅

2013年12月9日,46岁的湖南湘潭女教师郭漫红受好友郭支红的邀请,飞到海南海口度假。

郭支红出生于1969年5月21日,也是湖南湘潭人,和郭漫红是一个镇上的老乡,他于2010年和郭漫红相识,并先后向对方借款10万元。

郭漫红曾在2013年多次找到郭支红要求还款,但是他一直以种种理由搪塞拖延。

郭漫红抵达海口后,郭支红安排她住在一家快捷酒店。

2013年12月12日,郭支红带郭漫红到知名景点万绿园游玩,接着带她到滨海新村一家发廊理发。

在郭漫红理发期间,郭支红借故离开了一会儿。当郭漫红做好头发后,郭支红回到了理发店,称自己已经找好了出租车,就在巷子口等待,然后拉着郭漫红离开。

当两人经过滨海新村海景湾大厦旁一条人烟稀少的小巷子时,郭漫红突然感到被人挤了一下,然后就一脚踩空,直接跌入下水道井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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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千钧一发之刻,郭漫红伸手紧紧扒住了地面,只剩上半身挂在外面。她向身边的朋友求救,然而出人意料的是,郭支红不仅没有出手救人,反而拼命将郭漫红连人带伞往井下推。

在郭漫红整个人跌落井底后,郭支红迅速盖上了井盖,整个过程总共不过十几秒时间。

盖上井盖后,郭支红并没有直接离开,反而在周围走来走去。郭漫红害怕对方继续加害自己,所以不敢发出任何动静。

这口井深达三米,井内一片漆黑,充满了肮脏的污水。郭漫红十分害怕,她不会游泳,几次沉到水里。好在井壁上有一个凹进去的坑,她将这个坑作为支撑点,一只脚踩在坑上,才将头伸出了水面。

就在拼命挣扎求生的时刻,郭漫红终于反应过来郭支红是为了赖掉债务才策划了这次谋杀!

她也明白了,为什么这天中午郭支红让她将身份证和随身物品放在宾馆里,还主动提出替自己保管手机。

这样一来,一旦她在这口井里死去,身上没有任何可以证明身份的东西,即使将来案发,也没有人会把尸体和郭漫红这个人联系起来。

看清了郭支红真面目的郭漫红心里发寒,但是对她来说,当务之急是先逃出这口井。

多次自救逃出生天

郭漫红先是试着向上攀爬,可是湿滑的井壁根本没有任何可以当做落脚点的东西。她试了许多次,都以失败告终,最终只好无奈地放弃了这一想法。

紧接着,郭漫红对着地面大声呼喊:“救命啊,有没有人,快来救救我……”然而这几天海口大雨连绵,路过的行人甚少,加上雨声的掩盖,根本没有人注意到下水道里有人在呼救。

12月13日下午,郭漫红感觉到呼救无望,便决定保存体力,不再大声喊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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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漫红开始翻找口袋里的东西,结果发现了五张百元大钞,她看着身旁的雨伞心生一计:既然人们听不到呼救声,如果窨井盖上有人民币,过路的行人总会看到的。

她将把两张百元的人民币折叠后,插在伞尖上,又用力将伞尖伸出了井盖上的圆孔外。

终于,听到了似乎有人走近的声音,她拼命摇动雨伞,试图引起行人注意。有人发现了地上的纸币,捡了起来,但是不知道是故意见死不救还是没有发现井中有人,这个人很快离开了。郭漫红又一次陷入了绝望。

此时的她又冷又饿,求救无门,井内充满了有毒气体,熏得她头晕脑胀。但她没有放弃生存的希望,强迫自己不要昏迷过去,整整坚持了60多个小时。

在即将崩溃时时,郭漫红突然发现有一条水管穿过井口,她脱下自己穿的黑色裙子,撕成条状,将衣服拧成一股绳子穿过水管。

然后顺着绳子用力往上爬,终于将井盖推开了。路过的杨女士等人发现了郭漫红,立刻拨打了110。

郭漫红在警方的帮助下顺利脱险,被送往海南省人民医院急救。

海口龙华警方受理了这起案件,随即展开了侦查工作。

通过调取监控录像和走访调查,警方很快确定了郭支红为本案嫌疑人,并发现其在作案后连夜退房,从海口飞回了长沙。

警方调取的监控完整地再现了郭支红的犯罪全过程:

2013年12月12日晚上6:40左右,郭支红趁郭漫红正在烫发的时间离开理发店,独自打着伞,手里拿着一个纸盒箱,在附近寻找作案的地方。最终选择在离发廊不到70米的一个窨井下手。他将圆形井盖打开,随后把纸板盖在井口,最后匆匆离开。

当晚7点左右,郭支红带着郭漫红路过此处,借助雨伞挡住郭漫红的视线,当她路过盖着纸板的井口时,一脚踩空,掉入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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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支红将井盖死死盖上,然后离开了监控视频范围一小会儿,又带着一块长方形木板返回现场,将木板遮在井盖上。

逃避债务起意杀人

12月26日,郭支红在湖南落网,随后被专案组民警押回海口。经审讯,他对实施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而其犯案的目的,正是为了躲避那10万元的欠款。

经警方调查,郭支红是湖南湘潭人,初中毕业,因土地征收拿到了政府几十万的补偿款。他用这些钱做小生意,但是因为沾染了赌博恶习将家产输得精光,妻子也和他离了婚。

离婚后的郭支红认识了郭漫红,向她借了10万元用于开办玻璃厂,但是玻璃厂倒闭了。为逃避债务,郭支红起了杀心,在精心谋划后将郭漫红引到海南杀害。

海口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未遂)对其提起公诉,于2014年7月份在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开庭时,郭支红当庭否认故意杀人一事,对自己的行为百般狡辩。一下子说当时看到郭漫红在发廊染了黄头发,看不顺眼与其发生争执,为了吓唬郭漫红才将其推入井底。

一下子又说自己和郭漫红存在恋爱关系,因为遭受背叛一时想不通才伤害了她。郭支红的律师向法庭提交了被害人郭漫红出具的《刑事谅解书》。

总而言之,在郭支红的辩解里,整场事件属于恶作剧,而不是故意杀人。但是他的狡辩显然在法庭上站不住脚。

郭漫红在庭审时对郭支红的言论愤怒地进行了驳斥,称其“无中生有,一派胡言,完全是谋财害命”。

她表示自己和郭支红不存在任何男女关系,自己还曾将一个女同学介绍给郭支红认识并撮合二人,至今深感后悔。

而她在和郭支红一起到三亚以及万绿园旅游的时候,已经感受到郭支红有不轨之意,因为对方老是想将自己带到海边和礁石附近游玩。

对于出具《刑事谅解书》一事,郭漫红在法庭上这样解释:“他的女儿太可怜,一直在我面前哭,我就说如果你们认错态度好,把我的钱还了,把我的医疗费都赔了,我愿意出谅解书。”

由于郭支红开庭时拒不认罪,郭漫红当庭撤回了这份《刑事谅解书》。

其次,根据公诉人出示的证据,公安机关在案发后曾经测量了井底的水深,发现水深达2米左右。

案发时正值寒冬,郭支红明知郭漫红的身高不到1米6,一个正常人呆在井里的下场就是被冻死、淹死或者窒息而死。

更关键的是,在郭支红将郭漫红推入井中后,赶回宾馆丢弃了她的行李,并且撕毁了当初自己打给郭女士的欠条。

最终,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人郭支红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判决其赔偿被害人郭漫红各项损失32594.4元。

身陷囹圄仍不悔改

郭支红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了上诉。

二审开庭时,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办法官李文玉屡次劝说被告人郭支红认罪认罚,争取从宽处理:“二审是最后的悔过机会,要好好珍惜!”

而郭支红依旧不肯伏法,各种砌词狡辩,“我只是想吓唬她,没有想要杀死她”、“我约她来海南是为了旅游,我没有要她带欠条来,也没有见到欠条,更没有撕毁欠条”、“盖上木板,是怕别人再掉进去”。

郭支红的辩护律师称,郭支红的近亲属替他向被害人郭漫红支付了2万元赔偿金,且他的行为没有造成被害人死亡或者重伤的后果,应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对此,海南高院认为,郭支红虽然故意杀人未遂,但属于实施终了的犯罪未遂。从他选择的作案地点、方式、手段、情节等一系列行为,足以证实其非置被害人于死地不可。而被害人拼死一搏自救,才幸免于难。

鉴于郭支红的杀人动机恶劣,手段卑鄙残忍、拒不认罪悔罪,社会危害性较大,不足以对其从轻、减轻处罚。

案件的二审法官李文玉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郭支红在庭审时曾供述自己有多年的泥工经验,他不可能不知道案发地的下水道是用来收集附近居民区的生活污水的。

井里氧气稀薄且有多种有毒有害气体,井内污水具有弱酸性,对人体有很大的腐蚀作用,一旦掉下去没有外力援助很难爬上来的。

而郭支红在庭审时的各种诡辩足以证明其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触碰了法律的底线。

2014年11月4日上午,李文玉法官来到了海口市第一看守所会见郭支红,隔着冰冷的铁窗,就这起在当地引起轰动的“窨井杀人案”宣读了二审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直到拿到终审裁决书的那一刻,郭支红仍然面对着媒体的镜头为自己喊冤:“判得太重了,太重了……”

中国有句人尽皆知的俗语: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郭漫红女士因为轻易相信他人,遭受无妄之灾,险些沦为井内冤魂。幸运的是,她在危急关头保持了足够的镇定和理智,几次想方设法脱离困境,最终成功自救。

而为了十万元债务精心布局,冒险杀人的郭支红,在到案后面对铁一般的证据仍然拒不认罪,多次撒谎,扭曲事实,企图逃脱法律的惩罚,足见其品行之卑劣。

对于被害者而言,比那口积满污水、臭气熏天的窨井更可怕的,也许是黑暗且毫无底线的人性。

参考资料:

[1]梁振文.湖南一女子海口讨债被推入窨井 罪犯二审多次翻供.国际旅游岛商报

[2]金昌波,李关平.策划“深井杀人”凶手一审判无期.海南日报

[3]庭审现场之窨井里的女人.央视网

[4]如风.弱女子“诱入”窨井深渊,60小时惊魂多少事.知音·下半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