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怀化新闻网讯(杨韬) 8月3日,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吴某清,依法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有力捍卫了司法权威。

申请执行人吴某军与被执行人吴某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新晃法院判决被执行人吴某清偿还借款85500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吴某清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材料,因被执行人在外务工,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吴某清要求其履行判决义务,被执行人一面口头答应每月偿还1000元,一面又以在外务工受疫情影响没有收入为由多次拖延履行,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并冻结了被执行人的微信账户,被执行人索性不再接听法院电话,拒绝履行判决义务。

2022年8月2日,申请执行人向执行法官反映,看到被执行人已回到新晃,但是仍旧没有任何偿还借款的意愿,执行法官决定立即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在报请该院院长批准后,于2022年8月3日清晨在被执行人家中将其拘传至法院,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已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为由,对被执行人予以拘留十五日。

据悉,该被执行人是新晃法院在怀化市行政监所恢复常态收拘、收戒以来拘留的第一人,也是该院开展“湘执利剑2022”专项执行行动以来拘留的第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