婷婷今年二十二岁,是一名大三学生。去年年底的时候,她无意间从交友群上看到有人“求租女友”回家过年,她想着闲来无事,出去见识一下而且能赚钱也不是坏事,于是她联系上了求租人李先生。两人谈妥,绿色出租,也就是说只假扮成男女朋友,没其他亲密关系,一个星期李先生付给婷婷两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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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以为今年能过个有意义的春节,没想到事情却没那么简单。年二九的时候,李先生开车带着婷婷踏上回家之旅,当晚两人在路上一家旅馆住宿,李先生开了一件双床房,考虑到费用婷婷无奈答应。入住后李先生又提出两千元费用太贵,什么都不给碰他觉得吃亏,希望能发生关系,婷婷断然拒绝,可李先生不管不顾,强行占有。十分钟,感觉非常委屈的婷婷流着泪走出旅馆,踏上回广州的路。

租女友本是单身贵族的无奈之选,虽不违法但已在法律边缘,而李先生的做法却出了这个范畴,已经涉嫌强奸罪了。小编建议婷婷该马上报警,将李先生绳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