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妨留意一下,万一赶巧的话,说不定瞬间可成为千万富豪。

8月5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悬赏通告:被执行人,高凌,女,1978年12月22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甲5号1号院3门111号。未履行金额为125702064.80元。凡向法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帮助法院执行到位的,按实际到位执行款的10%支付悬赏金。

按照未履行金额的10%计算的话,最高可拿到1257万多元的奖励,而且完全合法,如果赶巧知道的话,岂不是瞬间就能成为千万富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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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要想拿到这个奖励也并非易事。因为有四种情况,法院不予奖励:一是财产线索属于法院已经掌握的;二是财产线索属于申请执行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已提供的,或被执行人已申报的;三是使用非法或不正当手段获取财产的;四是其它依法不予发放悬赏金情形的。

看了这四条,一夜暴富的梦想,瞬间破灭了。不光是找到线索难,就是找到了,也不知道哪些是法院已经掌握的,奖金是谁的还不一定。

有网友说:如果被执行人看到了通告,估计是让他家人去举报,至少还可以拿回来1257万元。

也有网友说:这事虽然有点难,但总比买彩票靠谱一些。有机会的话,不妨一试。

还有的网友说:万一被执行人的房产和其它资产都在美国,举报了也执行不了,岂不是“瞎子点灯白费蜡”。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