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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新增无症状1例;行程轨迹公布!1地升为高风险!吉林省三地警方通告!

8月5日16-24时,吉林市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现将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址为吉林市昌邑区青年路电业小区,船营区解放中路苏菲亚婚纱摄影工作人员,为8月3日无症状感染者1的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期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

该感染者8月5日经市医疗救治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现已转入定点救治医院隔离治疗,行程轨迹另行公布。其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均已开展追踪排查,并落实管控措施,已对其生活和工作场所进行终末消毒。

为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维护正常社会秩序和经济社会发展,吉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广大群众,做好个人防护,坚持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不聚餐、不聚集、用公筷、分餐制,减少疾病感染风险。

同时,呼吁广大群众,请严格遵守我市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各部门落实好防控措施,要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或丧失等不适症状,请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及时到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吉林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6日

8月5日16-24时吉林市新增的本土无症状感染者近期在我市主要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址为吉林市昌邑区青年路电业小区,船营区解放中路苏菲亚婚纱摄影工作人员,为8月3日无症状感染者1的密切接触者。

8月2日,12:30船营区解放中路苏菲亚婚纱摄影。

8月3日,作为密接人员被隔离管控。

8月5日,集中隔离期间检测新冠病毒核酸结果阳性,现已转入定点救治医院隔离治疗。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经综合研判,现调整管控区域如下:

将原中风险区船营区解放中路苏菲亚婚纱摄影调整为高风险区。

截至目前,我市共有高风险区4个:昌邑区万达江畔华城D区、昌邑区润达冷库、龙潭区龙潭悦景小区、船营区解放中路苏菲亚婚纱摄影。

中风险区10个:昌邑区哈达湾水泥厂小区道口史记板面、昌邑区阿贝米线(大福源四店附近)、昌邑区幸福街瑞瀚祥油改气店、昌邑区重庆街朝族汤饭、昌邑区鸿洋洗浴温泉汗蒸馆(哈达湾附近)、龙潭区食优客小火锅、龙潭区娜娜麻辣串(江北早市火电住宅附近)、龙潭区一品鲜旋转小火锅(金色家园附近)、船营区史记安徽牛肉板面(沙河子百叶车管所附近)、船营区中京城蓝调婚纱摄影。

为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维护正常社会秩序和经济社会发展,吉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广大群众,与以上行程轨迹有重叠的市民,立即向属地社区(村屯)或疾控机构报告,按要求配合做好相关疫情管控措施。

吉林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6日

来 源 | 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吉林省三地警方通告!

关于吉林省茗仕旅游有限公司涉嫌

非法集资案投资人报案期限的通告

根据工作发现和调查核实,长春市公安局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于2022年7月18日对吉林省茗仕旅游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集资立案侦查。

为依法惩治犯罪,维护国家金融秩序,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法律规定,现就有关投资人报案等事宜通告如下:

凡在吉林省茗仕旅游有限公司及下属宽城分公司、二道分公司的投资人,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认购储值水稻协议书、收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pos机刷卡小票、银行卡复印件、银行交易流水等相关材料,到长春市公安局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报案登记处(设在锦程大街天茂城中央B区13/14栋,位于文明路与文光路中间)进行报案登记。逾期未登记者,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联 系 人:马警官 、张警官

联系电话:18043103131

长春市公安局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2年8月5日

辽源市公安局关于

龙山区万酬茶酒行

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案的公告

日前,辽源市公安局向阳分局办理的辽源市龙山区万酬茶酒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案,已经向社会征集犯罪线索,大多数被害人已经报案,但是仍有部分被害人轻信谣言没有报案。

现辽源市公安局再次公告,凡在辽源市龙山区万酬茶酒行通过购买商品参与投资的个人或者单位,要不传谣,不信谣,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法律途径挽回自己的损失,不要寄希望于万酬茶酒行的私下退赃退赔。

为严厉打击经济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和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现公告如下:

1、凡在辽源市龙山区万酬茶酒行通过购买商品参与投资的个人或者单位且未报案的受害人,请在2022年8月20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合同、银行交易明细、转账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分局进行报案取证。

2、集资参与人在报案登记时,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工作,对不及时报案、不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造成的法律后果,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3、公安机关将依法保障举报人、受害人、知情人、证人的各项权利。对包庇违法犯罪分子、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帮助转移资产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望互相转告周知。

办案人:

马警官(联系电话17604471090)

李警官(联系电话19604371599)

辽源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2022年8月2日

关于吉林省海川股权投资基金

有限公司敦化分公司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通告

2022年7月29日,吉林省延边州敦化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依法对吉林省海川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敦化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自立案至今,我大队积极动员受损投资人登记报案,但仍有部分投资人未到公安机关履行诉讼权益义务。为进一步推进案件办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公安机关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各投资人,具体内容如下:

2016年12月初至2018年9月底,通过线下门店(敦化市胜利街阳光城三期一楼门市)参与投资吉林同家民生医院系列投资基金尚未登记取证的投资人,于2022年9月3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投资合同复印件、支付投资款及收取利息的相关银行交易明细等证据材料,尽快到敦化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登记。

投资人逾期未到公安机关协助调查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望相互转告。

为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为方便工作,望相关投资者来我大队之前提前电话告知预约。

公安机关将依法、公正、规范、阳光办理案件,最大限度维护受损投资人的合法权益。请相关投资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不信谣、不传谣,通过合法途径,理性反应诉求。

特此通告。

联系人:敦化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0433-6570186

民警:顾警官 18043302070

民警:郑警官 18043303382

敦化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2022年8月3日

来源丨 吉和网综合长春汽开公安分局、辽源公安、敦化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