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6日,四川内江市中区检察院依法披露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男子李某驾驶重型货车,行驶到内江经开区甜城大道时,撞上了男子范某骑的摩托车。而摩托车上还拉着范某两个未成年的幼儿。事故造成范某父子三人一死两伤。最终李某因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公诉。

李某54岁,家住四川内江。

案发当日17时02分许,李某驾驶重型特殊结构货车由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方向往红星美凯龙方向行驶,行驶至经开区甜城大道3KM+600M处,因变道右转时忽视观察,与同向行驶的由范驾驶并搭载范某两个未满12岁儿子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范某父子三人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李某拨打了110报警和120救助伤者,并积极配合交警调查。范某的一个儿子于当日抢救无效死亡。

经鉴定,被害人系生前遭受外力作用致颅脑损伤死亡;摩托车行车制动系前制动控制装置无储备行程,不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经内江市交警部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机动车驾驶人李某驾车忽视观察且变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车辆通行,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机动车驾驶人范某驾驶机件不符合要求的机动车,搭乘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且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案发后,肇事车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被害人丧葬费等100600元,其余费用保险公司正在理赔中。

检察机关认为,李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致一人死亡、一人受伤、车辆受损的重大事故,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案在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