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一家超市四个月来多次被行窃但却没能抓到行窃者

然而超市员工一个好心的举动成功把行窃者当场抓捕

超市员工发现有顾客遗漏手机在超市,便收拾起来等待失主

然而让员工意外的是,失主却和超市盗贼十分相似

在失主来到超市拿手机的时候员工一看就看穿了这个人,因为在超市行窃的盗贼早已经深印员工脑海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在交手机给失主时,员工偷偷呼叫安保人员一举把改女子抓住并迅速报警

在派出所改女子坦白了自己的所作所为,在4个月时间里共计行窃34次,累计金额5000余元

别人偷东西或许是为了贪心,但是这名女子不同,据交待其行窃竟是为了刺激和因此而带来的巨大成就感

真是不可理喻!

该女子也因此需要付出代价,目前该女子已经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根据我国法律,行窃金额较小的不构成犯罪,给予治安处罚,而金额达到1000以上则构成行窃罪,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而该女子累计金额已经达到了5000余元,等待该名女子的将是法律给她的教训

同时也警告我们,勿贪小便宜,更不要为了满足自己的心理成就感而做出违法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