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普通高中教育教学管理制度,适应高考综合改革,8月2日,山西省教育厅出台政策,对全省各地普通高中开展选课走班教学进行了部署。

选课走班教学应坚持育人为本,尊重学生自主选择和发展的权利,尊重学生个人兴趣、特长、学习能力及发展方向;应坚持遵循校情,统筹配置教育教学资源,为选课走班教学提供基础保障;应坚持规范实施,构建行政班与教学班并行的教学管理模式,统筹推进新课程、新教材、新高考。

按照要求,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开齐开足必修课程,创造条件开好选择性必修课程,积极开发精品选修课程,满足学生多层次学习需求。发展“互联网+教育”,推进区域高中教育教学资源共建共享。成立学校、家长等组成的选课指导委员会,编制选课指导手册,向学生提供课程说明、选课指南。引导学生将国家需要、高校招生要求、高中学校办学条件、特色优势及自身兴趣爱好、学业基础、专业发展方向有机结合,理性自主确定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根据选课结果,利用信息技术,加强对课程安排、教师配置、班级编排、学生管理、设施配备等方面的统筹力度,编制学生课程表、教师课程表、教室课程表、学生个人课程表,确保选课走班顺利进行。合理安排教学进度,控制高一年级必修课程并开科目数量,避免出现“前紧后松”、压缩学习课时、抢赶教学进度等现象。记者 张晓丽 太原晚报

助编:徐多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