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交通银行官网一则《关于个人按揭类贷款、个人线上抵押贷(消费)提前还款补偿金收费调整的公告》引起广泛热议。

目前,交通银行官网已无法找到该公告的相关信息,南都·湾财社记者咨询了交通银行客服人员,对方并未对此前公告内容表态,并建议咨询当地贷款网点。

同时,该客服人员还向记者阐述了当前交通银行个人按揭类贷款、个人线上抵押贷(消费)提前还款补偿金收费标准:一是部分提前还款补偿金。每年可免收补偿金进行部分提前还款一次,从第二次开始,收取部分提前还款补偿金,补偿金额为当次提前还款本金金额的1%。

二是全部提前还款补偿金(只适用于普通贷款,不适用于循环贷款)。对下列全部提前还款情况收取当次提前还款本金金额的1%:(一)贷款期限2年(含)以上5年(含)以下,1年内全部提前还款;(二)贷款期限5年以上,3年内全部提前还款。

不过,该客服人员亦针对第二种情况指出,目前各地分行或有相应的区域性优惠标准予以补偿金减免,该优惠政策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

而交通银行此前公告显示,对提前还款补偿金收费标准进行调整。11月1日起,个人按揭类贷款(包括个人住房贷款、个人商业用房贷款、个人厂房贷款)及个人线上抵押贷(消费),提前还款补偿金收取具体以贷款合同中约定为准,补偿金比例为提前还款本金金额的1%。在合同约定基础上,各地分行具有补偿金优惠减免权限。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许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