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关房子的新闻比较火,先是有地方的业主强制停贷,尔后又叠加前期“烂尾楼”等问题,使得购房者的观望情绪渐浓,对房地产市场的信心恢复也造成了不利影响。今天,我们也来蹭一下热点,讲一个十多年没有完工的保障性住房问题。

事情发生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按照现在的逻辑,开发一个房地产项目,怎么也得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五证,不然就是违法建筑。但是,十多年前正是鄂尔多斯地区房地产发展热的时候,一些地产项目五证不全就先开工,政府不管还支持。今天我们要说的这个新起点家园项目,就是在五证没有的背景下开始建设的。

新起点家园项目包含保障性住房3栋,其他商品房8栋,商业楼1栋,2011年开工建设。项目的建设分两个阶段,一个阶段是郝杰作为实际控制人的时期,也就是2011年到2020年,项目一直都没有完工;一个是东冉公司将郝杰踢出局之后的时期,也就是2020年至今,目前整个项目基本建设完成,但最为关键的土地使用证还是没有办下来(这个问题后面会说),无法进行审计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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梳理这个十多年没有完工的保障性住房项目,有几个问题:

第一,不是东冉公司股东的郝杰,为啥能代替公司签字?

在这份《东胜区住房保障办公室委托内蒙古东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2011年保障性住房协议书》的协议中,甲方是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住房保障办公室,乙方是内蒙古东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东冉公司),协议中规定了新起点小区项目中双方的一些权力和义务,但最后的签字却有些古怪:甲方的签字人是东胜区住房保障办公室主任张鲁,乙方的公章是东冉公司,签字人叫郝杰,而郝杰却不是东冉公司的法人或股东、管理人员,却能代表东冉公司签字。他为什么能作为东冉公司的代表在协议书上签字呢?

正如我们前面所说,一个项目能在五证一个没有的背景下开工,背后必然是有手眼通天的人,郝杰就扮演着这样的角色。简单来说,就是郝杰有人脉、有关系,能够拿下政府项目,但是他没有开发房地产的资质;而东冉公司有资质,却没有人脉、没有关系,拿不到政府项目。于是双方“取长补短”达成协议,由东冉公司出资4600万元,郝杰投入8060万元,合计投入资金12660万元共同开发新起点家园项目,同时东冉公司授权郝杰进行项目建设,等同于郝杰就是政府项目的实际控制人,这也是郝杰能够在上述协议书上代表东冉公司签字的最重要的原因。

第二,为何7980万元专项资金盖不起3栋保障性住房?

协议签订后,截至2012年底东胜区政府住房保障办公室累计拨付中央公租房专项资金6980万元,东胜区城乡统筹办也支付预购房款1000万元,共计7980万元。必须强调一下,政府的这笔钱是专项资金,只能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但问题也就出在这里,新起点家园项目2011年开工建设,到2012年停工的时候,3栋保障性住房中,一号楼只盖了3层,二号楼只盖了1层,三号楼居然只完成了筏板。

一个3层,一个1层,一个筏板,这样的工程进度,显然用不了7980万元。那么,专项资金用在哪儿了?据了解,2012年停工时,新起点家园的4、5、6、10、11、12号楼主体封顶,7号楼基本完工,8号楼主体9层,9号楼主体9层……换言之,可能是把政府专项资金用于商品房建设了。当然,也有另外一种可能,那就是7980万元专项资金不仅没有用于保障性住房,甚至也没有用于该小区的商品房建设,而是被挪走用在其他地方了!

写到这里,有朋友可能会说,要知道这笔专项资金去向,查一下账不就清楚了?的确,查账是可以知道资金去向的,问题是东冉公司作为项目共同投资人却无法接触到项目的账本。因为当初的授权,郝杰在这个项目上是只手遮天,项目的人事、建设、财务都是郝杰的人,隐患也就此埋下。简单来说,就是东冉公司在这个项目上没有任何话语权,想要查账更是门儿都没有,甚至于连郝杰当初投入的8060万元,东冉公司也没有见到财务凭证,是否真实投入有待查证。

问题在于,东冉公司虽然不能查账,但东胜区住房保障办公室作为甲方,是有专项资金使用监督权的。投入了那么多资金,项目至今未完工,东胜区住房保障办公室甩手不问?特别是项目停工时,3栋保障性住房一栋也没建起来,东胜区住房保障办公室难道就没有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吗?到底是不会行使甲方权力,还是管理者尸位素餐,又或者其中有其他猫腻?

第三,为什么处罚时针对公司,办土地手续时却只认郝杰?

我们已经说了,郝杰在担任项目实际控制人时,保障性住房项目迟迟没有完工,而且一拖八九年,到了2020年,东冉公司撤销了项目投资人郝杰的全部运营权利,由公司全盘接管项目。东冉公司接手项目后,经过两年的建设,目前1号楼、2号楼正在安装窗户和粘贴保温,3号楼主体封顶,项目已经基本建设完成,在年底就能交工。就在这个时候,两个在十多年前埋下的地雷同时爆炸了!

一个地雷是土地使用证。在五证中,如果没有土地使用证,其他的证都办不下来。虽然项目已经接近完工,但最最关键的土地使用证依然没办下来。目前,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东胜分局已经对东冉公司下达了《违法整改通知单(2022-014号)》,限定东冉公司于今年9月30日前办理该项目的供地手续,否则就要对其进行罚款,还要将东冉公司违法用地信息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另一个地雷是那份协议书。前面已经说过了,协议书的乙方使用的公章是东冉公司的,但签字的人却是郝杰。即使如今郝杰已经出局,但东胜区住房保障办公室主任张鲁还是只认郝杰,不认东冉公司,加上很多手续的原始材料都在郝杰手中,东冉公司屡次前去办理相关手续,都被张鲁以各种原因推诿或者拒绝。

现在的情况是,东胜区政府只盯着东冉公司进行处罚,而办事东胜区住房保障办公室却只认郝杰,已经形成一个死结。尽管到9月底办不下土地证,东冉公司将面临金钱和名誉的双重损失,甚至还可能无法准时交工,东冉公司却一点儿办法都没有。这种处罚时认单位,办事儿时认个人的做法,充分说明当地的营商环境改善得不彻底。

第四,郝杰为何在出局后多次阻挠工程施工?

东冉公司接手新起点家园项目后,郝杰仍然多次制造矛盾,派人阻拦项目施工。郝杰的这种行为,我们可以理解为被踢出局之后的不甘心,但也有另外一种解释,那就是有人并不想这个项目完工。有朋友可能会问,即便郝杰已经被踢出局,但他作为投资人是实实在在投了钱的,即便不是项目实际控制人,也依然享有项目分红权,他怎么可能不想这个项目完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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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一,既然如今东胜区只处罚东冉公司,那即便是项目无法交工,即便已经有很多买房的业主在闹上访,但这些和郝杰没有半毛钱关系。换句话说,即便这个项目惹出天大的麻烦,也处罚不到郝杰的头上。

理由二,基于之前的那些问题。要知道,在一个项目完工之后、交付之前,是必须要进行审计的。可是一旦要审计,就必须要交出账簿,而账本一旦交出来,7980元专项资金的去向也就无法再隐藏下去了,这可能是某些人最害怕的,毕竟,无论是将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用于建设同小区的其他商品房,还是将这笔专项资金挪走干了别的,它都是违法犯罪行为,是要追刑责的!

有鉴于此,尽管目前新起点家园项目还没有完工,也没有到审计的时候,但我还是建议纪委监委提前介入一下,特别是要对7980万元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东胜区住房保障办公室的监督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督查,看看到底有没有问题,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最后,再插播一条新闻:中共中央政治局7月28日召开会议,“保交楼”首次进入中央政治局会议,它释放出了一个明确信号:压实地方政府责任,保交楼、稳民生。我认为,要想真正推动保交楼、稳民生,关键在于压实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解决制约烂尾楼完工的各种问题。具体到新起点家园项目,就是要解决好土地使用证问题,不要再让这边给东冉公司下达整改通知单、那边却依然不给办理土地证的笑话继续下去,那样损失的可不只是购房业主和等待保障性住房的老百姓,还有东胜区甚至整个鄂尔多斯的营商环境和政府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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