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本来是有违道德的,无论古今都是见不得人的事,所以偷情被捉后当事人往往觉得理亏,向配偶认错,表示要痛改前非,求得对方原谅。

可是我们今天要说的主人公侯履中,和嫂子偷情被妻子抓住后,不但没有觉得内疚,反而和嫂嫂设圈套,构陷妻子偷男人。

更为奇葩的是,侯履中的哥哥,奸妇的丈夫,竟然也帮着妻子构陷兄弟媳妇,这是何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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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风流案背后一波三折、案中有案,跌宕起伏。而官员对案子的判决也出乎意料,让人称道。

此一桩奇案,发生在道光三十年十月的山东东昌府博平县东乡侯家楼村。

这天晚上,忙碌了一天的人们刚刚躺下,忽然一阵喊声打破了夜空的宁静。

“快来啊,快来啊,我家弟媳偷汉子了!”人们纷纷起床,向发出声音的侯履中家跑去。

只见一个中年男人将另外一个脏兮兮的老头按在炕头,另外一个少妇在门口大喊,屋里还有一个少妇拉着一个孩子在一边抽泣。

人们很快明白,这夫妻俩是在捉奸呢。

捉奸的中年男子名叫侯宝中,在屋外大喊的,是他的妻子褚氏。

在一边哭泣的女子曹氏,是侯宝中的弟媳,不用说,也就是“奸妇”啰。

看那样子,是曹氏偷情了。

此时此刻,曹氏的丈夫哪里去了?

曹氏的丈夫侯履中,时年23岁,他学习勤奋,在县学里读书,打算考取功名,所以很少回家。

不多时,左邻右舍都前来看热闹,大家在那里议论纷纷。

“这曹氏平时看起来规规矩矩的,怎么干出这事?”

“正是青春年少,丈夫不在家,受不了寂寞呗”。

“唉,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啊”。

“侯履中要是回来,不知道咋处置呢?”

说曹操,曹操到,正在大家议论纷纷的时候,侯履中回来了。

看到这场面,侯履中非常纳闷,急忙向褚氏发问:“嫂嫂,这是怎么回事?”

褚氏怒气冲冲地说:“你妻子干的好事,瞅你不在家偷汉子,跟隔壁老侯好上了,都引到了家里,败坏门风啊!”

听了嫂嫂的话,侯履中气得脸色铁青,浑身发抖,抡圆了一巴掌把妻子掴倒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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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气冲冲地对围观的相邻说:“各位父老乡亲,今天为晚辈做个见证,我堂堂县学的童生,七尺男儿,怎容得这不知廉耻的女子!明天我就要将她休回娘家!”

俗话说看热闹不嫌事大,乡亲们第二天早上早早起床,聚集在侯履中家门口,严阵以待,生怕错过了好戏。

这时候,只听“咣咣咣”,一阵锣声响传来,大家循着声音望去,只见侯履中和哥哥侯宝中,嫂子妻子褚氏,将曹氏和隔壁老侯(侯仓)五花大绑着押出家门。

两人背后还插上三尺长、一尺宽的纸牌子,上写着“奸夫”、“淫妇”两个大字,敲着铜锣押往曹氏的娘家曹家庄。

被押着走街串巷,让大家评点嗤笑,曹氏一路上不敢抬头,悄悄落泪。来到娘家门前的时候,看到了乡亲们,她情绪失控,一头向娘家大门撞去。

众人没有拦住,曹氏碰得头破血流,昏死在地。

曹氏的父母双亡,家中只有一个哥哥,名叫曹振庭,因为太老实,年过三十尚未娶妻。曹振庭看着妹夫如此对待妹妹,气得火冒三丈,他知道妹妹的人品,怎么都不会做那种事,肯定是被冤枉的。

但是他太憨厚,还是个结巴,越激动越说不出话来。

这时候曹氏的堂哥、堂嫂过来了,他们知道堂妹的为人,觉得曹氏不是那种人,背后一定有隐情。于是他们决定先把曹氏抢救过来,当面问她。

他们又是掐人中,又是让大夫扎针,又是为其包扎,忙活了好一会,将曹氏抢救过来。

曹氏苏醒过来后,慢慢睁开双眼,见到娘家之后,大呼“冤枉”。她跪在哥嫂面前,说:“你们是看着小妹长大的,我死也不会做拿着鼠窃狗偷的事,希望哥嫂给妹妹做主!”说罢,已经泪流满面。

这时候曹氏的舅舅杨护工闻讯赶来,他详细询问了外甥女被“捉奸”的经过,觉得太过蹊跷。他转身要质问侯履中弟兄,却发现他们早已不知去向,连“奸夫”都不知所终。

杨护工更觉得蹊跷,随即到县衙喊冤,要求对始作俑者问责。

侯履中的父亲侯桂芳也是一位文化人,还是一名老秀才,也是要面子的人,得知有人告了儿子,随即发挥自己的文采,写诉状反驳,阐述自己的理由。

博平县令是清代有名的县令胡秋潮,他学识渊博,明察秋毫,断过不少奇案。接到诉状,他立即升堂审案。

胡知县一看奸夫,心里就乐了,侯仓年过半百,不修边幅,胡子拉碴,邋遢极了。用现在的话说,整个一猥琐男,油腻大叔。

而曹氏虽然不爱化妆,但人干净利落,年方二十,即使曹氏风流,也断不会跟这种人相好的吧。再细观曹氏眉宇间充满正气,不像是淫荡之女。

反观那嫂子褚氏,浓妆艳抹,眉眼乱动,一脸的轻佻,看上去却比较风骚。

他的弟弟侯履中则一直低着头,身体还微微颤抖,说明此人心虚,生性胆小,属于很容易被人利用的对象。

如此一来,胡知县心里已经知晓了个八八九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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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他又告诉自己,判案最怕先入为主,他尽量让自己心情恢复平静,按照程序一步步问案。

当胡知县问“奸夫”隔壁侯仓与曹氏勾搭成奸是否有奸时,对方言之凿凿。

“你们交往多久,开始你是如何挑逗他的,她身上有什么标记?如实招来,如果有半句不实,大刑伺候!”胡知县厉声问道。

这么一说,戏剧化的场面出现了。

侯仓吓得额头直冒冷汗,竟然没有等县令继续问下去,直接指着储氏说:“都是她教我编瞎话的,我跟曹氏之间,根本什么也没有。”

原来侯仓是个老光棍,早就垂涎侯家妯娌的美色,但是有贼心没贼胆。这天,储氏到他家里,对他说:“想不想和我共寝?”

侯仓连声说:“想,想,做梦都想。”

“想的话,帮我做件事,事成之后,保证好好伺候一下你”,储氏说着,还拿出二两银子递到他手里,“这是报酬,事情办妥了,就让你美个够”。

“他们让我偷偷钻进曹氏的炕洞里,然后他们来捉奸,目的是栽赃曹氏,将她休掉”,侯仓说着,把侯宝中送他的二两纹银从怀里掏出来,递给衙役。

这一来,储氏扛不住了,急忙认罪,说自己确实是跟丈夫勾结,引诱侯仓,陷害弟媳曹氏。

破了案的胡知县心想,果然如此,可是侯宝中夫妇向弟媳泼脏水的目的何在?于是他一拍惊堂木对储氏说:“大胆储氏,为什么要陷害曹氏,还不从实招来?”

储氏早已吓得面如土色,像竹筒倒豆子一样,交代了作案动机。

原来,曹氏虽然没有父母,但是娘家舅舅很有钱,出嫁时嫁妆还算可观。褚氏娘家很穷,一看就眼红了,她便以做生意为由,向弟媳借钱五两银子。

五两银子在清代是一笔不小的数目,相当于一个佃户两年半的工钱。储氏拿到这笔钱,并没有做生意,而是存在了钱庄里,打算将来养老用。

曹氏见嫂子没有做生意,就开始催要,可储氏就是不给。催要急了,储氏干脆一瞪眼说: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

储氏也知道这样做不行,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账是赖不掉的。怎么才能彻底赖账?只能拆散弟弟和弟媳。

侯履中风流倜傥,整天往城里跑,没少去花街柳巷,早就嫌弃妻子,很久不回家,回家了也对妻子不冷不热。

储氏一想,这不是天赐良机吗?于是,夫妻二人就合谋设下圈套,引诱侯仓,给弟弟泼脏水。

侯履中正想跟妻子离婚,这下正好,立即写了休书。

到此,案子真相大白,曹氏洗清冤屈。

胡知县最后做出判决:侯宝中夫妇诬陷良民,重责一百杖;曹氏蒙受不白之冤,侯履中休书无效。侯仓诬陷他人,本应严惩,但是有坦白情节,不予责罚。

侯履中属于被蒙蔽,也不问责。

可是,谁也没有想到,就在这时,意外发生了。

爱面子的老秀才侯桂芳得知判决,觉得老脸没地方搁,回家后,一根绳子上了吊,自杀了!

侯桂芳一死,储氏觉得案子有了转机,她煽动自己五十岁的婆婆和七十岁的太婆婆,一起到

知府衙门“越级上访”。

俗话说“死有理,死有理,没理也要变出理”,面对这一人命事件的“上访”,知府大人坐不住了,决定复审此案。

知府是个清官,他觉得复审只能换官员审理,不然的话,容易造成冤案。要知道那时候没有异地审理,也没有回避制度,知府此举已经够先进超前了。

审理此案的,是清平县知县崔君。

储氏一听说要复审,立刻着手与侯仓提前进行串供,在大堂上翻供,崔君以此做出判决:曹氏与老头的奸情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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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秋潮听到判决心急如焚,他连夜赶去见知府大人据理力争:“我不是为自己名声和前程,我是怕冤枉好人,希望知府大人明察。”

知府大人问: “说说你的依据?”

胡秋潮说:“我的依据是侯宝中兄弟处理此事的态度值得怀疑,遇到妻子出轨,丈夫都会觉得是奇耻大辱,有的莽夫会不计后果将奸夫淫妇打死,以解心头之恨。像侯履中这样的秀才之家,更要面子,面对妻子出轨,即使休妻,也会低调处理,将其赶回娘家,唯恐外人知道,家丑不可外扬嘛。”

“侯履中和哥哥捉奸之后,大张旗鼓,招摇过市,唯恐他人不知,人要脸树要皮,哪有如此不要尊严的书香门第?”

“曹氏一个20来岁的年轻女子,真要出轨,也不会找侯仓这样的邋遢老头;如果侯仓真的跟曹氏有染,应该知道对方身体上的明显特征,侯仓能讲得出来吗?”

听了胡县令的话,知府大人也觉得有道理,决定亲自复审这一案件。

因为侯仓供认受了储氏的贿赂,所以才捏造奸情,诬陷曹氏的。而复审的时候,储氏则拒不承认向侯仓行贿。

既然如此,储氏有没有给侯仓行贿,便成了案子定性的关键。过去没有录像,没有转账记录,只能刑讯逼供,知府大人让人对储氏和丈夫动刑之后,他们终于招认了行贿事实。

但是知府大人仍然心虚,靠刑讯逼供得到的证词,上不了台面,可能是屈打成招,会酿成冤案。

这时候,胡县令趴在知府大人耳边,悄悄说了一句话,知府大惊。

胡知县说了什么话?

原来胡知县断案数不胜数,也练就了火眼金睛,他自打第一次审案时,就觉得有几个疑点。

一是侯宝中人长得木讷,老成,妻子储氏妩媚,年轻,两人在一起根本不像夫妻,倒像父女。

二是侯履中在大堂上看嫂子,以及储氏看小叔的眼神有点不对劲,暗含着暧昧。

三是储氏只是欠曹氏五两银子,不足以让她费尽周章去构陷弟媳。

四是侯履中是有文化、有脑子之人,捉奸过程漏洞百出,他怎么就看不出来,轻信妻子出轨?而且他和妻子已经有了个五岁儿子,休妻之后再娶,让孩子有个后妈,难道他就不在乎?

知府一听连连点头,觉得只有将这些疑点弄清楚,才能办成铁案,不制造冤案。于是他秘密传来曹氏,对她说:“你哥嫂大贪图你的钱财,有意构陷你,合乎情理。但是你们结婚五六年,儿子五岁,你丈夫为何那么绝情?”

“你只有说出真相,此案才能结案,让你回到儿子身边,母子团聚,不然的话,你们骨肉只能分离,孩子难免就会有个后娘。”

曹氏一听此言,当即泪如雨下,说出实情。

原来储氏生性风流,看上小叔子侯履中,百般挑逗。女追男,隔层纱;侯履中在没有结婚时就和嫂子勾搭成奸。

结婚后储氏与侯履中藕断丝连,储氏妒忌吃醋,说曹氏坏话,不许小叔子对曹氏好。

一日,曹氏撞见了嫂嫂和丈夫的破事,但为了家族名声,丈夫前途,家庭和谐,她没有声张,选择了视而不见和隐忍不发。

但储氏则心惊肉跳,担心小叔子因为曹氏而冷落她,就下决心逼弟弟休妻。那样的话,小叔子就会一心一意地只对自己好。

至此,此案真相大白,知府心里的大石头终于落了地。

知府最终是如何判案的?

将侯氏兄弟痛打70大板,对他们处以300两银子罚款。

知府的目的是打算将这笔罚款交给曹氏,养育孩子。因为通过这次变故,曹氏对丈夫已经死心,但她也不愿意改嫁,决定含辛茹苦将儿子抚养大。

孤儿寡母日子艰难,有了这笔钱,曹氏就能渡过难关。

对于侯家兄弟来说,这笔巨款一时半会也拿不出来,需要用尽气力去赚个十几年,也算是一种严厉的惩罚。

而储氏勾引小叔,属于乱伦,还陷害弟媳,罪加一等,罚到别人家为奴,永远不能赎身。

到此,此案才算圆满结束。

胡县令明察秋毫,断案如神,而知府在刑讯逼供合法化的清朝,能避免冤案,对黎民负责,也确实难得。最后府对案犯和受害人的处理结果也十分高明,非常“人性化”,迎合了百姓的心理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