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下旬,安徽多地餐馆对外出售凉拌黄瓜、凉拌海带丝等凉拌菜,被相关部门给予处罚5000元,引起网上讨论的轩然大波,很多网友发出质疑,在餐馆售卖凉拌菜很正常啊,餐馆办理经营许可证,怎么就不能售卖凉拌菜了呢?

另外一部分网友表示作为从事食品加工行业的人,更要主动了解法律法规,主动了解《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自己家里都知道生食熟食要分开切,所以要求餐饮小店有专门的涼菜加工间并不过分,申请时会让你选的,有预制菜、熟食、凉菜之类,商家肯定知道的。所以被处罚并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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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孰对孰错?应不应该处罚?

从公开资料显示,列入处罚对象的当然不是“拍黄瓜”,而是超营业范围从事冷食经营。一份处罚文书显示,某餐馆卖的“拍黄瓜”,货值15元。鉴于在案发后积极整改,拟没收违法所得15元,并从轻处罚5000元。

这宗个案颠覆了不少群众的认知。违法所得仅15元,从轻处罚金额仍高达5000元,超过违法所得333倍,这是否过了?如果没有从轻处罚,岂非更高?“凉拌黄瓜”为何会被处罚5000元?其实这个类型的处罚广州早在2017年就已经有过先例了!2017年5月1日至5月21日,广州黄埔区川锅演义火锅店,就因为卖凉粉、凉拌黄瓜、凉拌小木耳139元,被广州市黄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罚10000元!

《食品安全法》和各地实施条例上,为这些个案寻找处罚依据并不难。《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规定,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货值不足10000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从法律上看,店家未取得冷食类食品经营资质却售卖“拍黄瓜”,被罚5000元于法有据。也曾有类似的“拍黄瓜”案,因被罚引发热议。其中一些个案,还是在消费者的反复投诉下,市场监管部门“被迫”为之。

商家疑似遭遇职业打假人

这次发生在安徽的几宗个案,又有疑似“职业举报人”的身影。另外,在池州一论坛上,有餐饮店老板发帖反映:“我在九华山山下开了一家小饭店,一间门面太小,没办法做起了外卖,谁知道开业一个多月就被举报‘拍黄瓜’。办案负责人表示:”当时举报人称自己吃了不干净的饮食肚子不舒服,矛盾焦点就指向制作的黄瓜凉菜。“我们调查发现这个店是没有冷食许可。”据其介绍,接到举报后,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对餐饮店做出了警告的处罚,但是举报人继续投诉,市场监管部门还为此召开了专题讨论会,“当时就怎么处罚进行了充分讨论,因为这个情况(无许可制作凉菜)也不是一家、两家。”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相关餐饮店虽然有办《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可以进行相关熟食生产经营活动,但《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的许可项目没有冷食类食品制售。当未经许可也不能在网络平台上经营凉菜,否则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构成未经许可经营冷食类食品的违法行为。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时候需要申请经营项目,若制售凉菜需要有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

为什么很多规模较小的餐饮店难以取得许可证

一是很多规模较小的餐饮店一开始在申请许可的时候,可能并没有在经营项目内增加冷食类食品制售。想要取得许可证就要提交申请,提交完申请后,还要由辖区的市场监管部门现场验收,验收通过才允许在食品经营许可证上增加经营项目。“实际上现实中很多小型餐饮店往往达不到验收标准。”

小型餐饮店经营许可范围没有冷食类经营项目的情况,可能因为验收环节达不到验收标准。比如,冷食类制售一般要求要有一个不低于5平方米用于凉菜制作“专间”,还要具备二次更衣洗手消毒的设施,专间内要有独立的空调,要有空气消毒设备等。这就导致了很多规模较小的餐饮店难以取得许可证。

从另外一个角度仔细一想,如果没有操作凉菜的专门区域,没有相应的监管和经营资质许可,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如何保障,凉菜不同于熟食经营,专用切菜刀和案板,那么后厨肯定会拿刚切完肉的菜刀切凉菜的,商家可不会在意消费者是否入口卫生,挣钱是唯一目的。

有人认为老百姓几百年都这样过来了不也没什么问题吗

其实,餐饮商家与普通百姓是有很大的区别的。餐饮商家是提供社会服务,就必须保证提供否认服务安全可靠,这个服务安全可靠不是你自己说了就行的,需要通过审查。相对于热菜(加热可以消毒和杀灭寄生虫),凉菜的卫生要求要高的多。如果消毒和寄生虫清除不过关,后果极其严重。

法律法规是基准,道德是底线,许可合法做出来的菜不一定没任何问题,不合许可做出来的菜也不一定就有问题,凡事凭良心,针对有问题的菜罚款没毛病,但死纠着无证、不合规,有点过了,批评教育为主,给底层人留一线生存空间是有必要的,毕竟大多数消费者也是底层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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