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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冬天,一首《听闻远方有你》热度持续不减,这是一首关于爱情与奔赴的歌曲。
开始,不解为何演唱者是一个年仅十多岁的小女孩。转而一想,或许,女孩清澈纯净的嗓音象极了爱情,唯有这样的天籁方能更完美地诠释爱情的纯粹吧。
稚嫩的声音穿过凛冽的北风,随着片片洁白的雪花飘舞,落在耳畔。仿佛是一声声轻轻的啜泣,又好似一句句低低的呢喃。轻吟浅唱,旋律优美娓娓道来,顿生一种亲切感。
有人说,我们喜欢一首歌,不是因为歌唱的多么好听,而是因为歌词写的好像自己的经历。音乐这东西,开心时入耳,伤心时入心。开心时你听的是音乐,伤心时你听的是歌词。其实真正动心的也不是哪句歌词,而是在你生活中那些关于这首歌的故事。
或者,你没有歌词中的经历,但我们有一种能力叫“共情”。这种缘于本能的能力,令我们能理解和感受他人的经历和情绪。如喜怒哀乐,如幸福、灾难,再如爱情。
太理智的人,一生多寂寞;太感性的人,一生多坎坷。智者不涉爱河,大概是因为爱情中没有真正能保持理智的人吧。
大诗人徐志摩说: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但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
不要说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哪一对两情相悦的人不希望日夜相守?
一位出生于60年代的不知名的作家说过,60年代,甚至50年代的爱情是至高无上的,爱一个人,可以奔赴千里万里去看他,有时仅仅是去说句话,有时就是看一眼,有时就去吃顿饭握个手。再好点的可能还可能会有个拥抱,或者更近一步会有个吻。爱情那么纯粹,真让人怀念。
爱很美好,抛下一切奔赴对方,需要勇气和坚守。身陷爱河,盲目到眼中只此一人。眼里心间被对方的冷暖和音讯装满。远方传来爱人的消息,自是欣喜万分。冲动之下,动身追随。确如诗人所说,不求结果,只求一见。
史上历来也不乏专一痴情的人。早在盛唐时,那个名叫鱼玄机的女冠,在她还叫鱼幼薇时,便曾这么奋不顾身过。奔赴的终极结果,自然是希望从此能够相爱相守,携手白头。她为了自己努力了一把,结果却并非她想象的美好。最终,她爱上的那个负心人不辞而别,撕破了她最后的幻想。
可见,并非所有的奔赴都有好结果。当年,张爱玲听闻胡兰成的消息,不远千里寻夫。在那个动乱的年代,她只身一人南下,一路辗转,找到那个曾令她想携手一生的男子。只是彼时的他,身畔已有一个比她更年轻更骄人的女子。
一路走来,她吹过他吹过的风,却不是与他相拥;她走过他走过的路,也不是与他再次相逢。她冷风凄雨一路绝决而来,这一次相见,没有久别后的喜悦,劈面而来的是对方的呵斥。这次奔赴,从此二人恩断义绝。
张爱玲是骄傲的,心里千疮百孔,千里追寻只为一个了断,给自己一个交待。从此,她低到尘埃里,慢慢枯萎。可,也不再委屈自己。
爱情这东西善变,各人的运气不同, 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几十年后,海峡对岸的那名奇女子,因为爱情奔向那个等了自己七年的大胡子男孩儿。当时,她一身创伤,是爱治愈了她。拥有着爱情的两个人,无所畏惧,双双远赴撒哈拉定居。在那里,他们将荒凉的沙漠过成了自己的天堂。
今生有幸,爱人在身边,无需千里奔赴。彼此一直喜欢着,当年自己曾为了他放弃去京城的机会,如今想来仍不觉得后悔。如诗人所说,为一个人失过态,辗转反侧过,思虑再三考虑成熟后,决定留下来,与他共渡一生。
这不是奔赴,而是一次重要的抉择。如今,两个人一起吹风,一起行路一起去远方。彼此相拥相守,这便是爱情最好的样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