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总股本359,994,173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2,207,520股后的股本357,786,6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
2021年3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年3月25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公司第一大股东、董事长丁彦辉先生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后,丁彦辉先生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解决公司目前无实际控制人的问题,改善公司治理,实现公司长远发展。
2021年11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55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2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于2022年3月11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3月25日。
2022年5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公司完成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的预登记手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已于2022年5月20日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认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事宜
公司第一大股东、董事长丁彦辉先生基于看好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参与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后丁彦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3,507,669股,持股比例为34.31%,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解决长期以来困扰公司的实际控制权问题,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权结构,也更充分激发丁彦辉先生本人的企业家精神,保障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实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389 证券简称:艾比森 公告编号:2022-046
2022
半年度报告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