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太难了!”安徽芜湖,一女子为了孩子能有更好的生活,一个人到外地开了一间水果店,本想着,靠自己勤劳的双手,证明自己,可事实却给她上了一课,她接二连三地被欺骗了。
因为有孩子,家里的开支入不敷出,工作也没有着落,钱包一天一天地空下去,焦虑一天一天地增加。看着孩子,女子觉得不能就此过下去,为了孩子,也为了自己, 她决定把孩子留给老人带,自己外出闯一闯。
她听朋友说,现在卖水果挺挣钱的,于是她决定放手拼一拼。她来到打拼的地方,找到了一个适合卖水果的地方,就租了下来。收拾装修,她花了不少的精力,但一想到这是新的开始,她对生活充满了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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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准备就绪之后,接下来就是每天早上去水果市场进水果,为了能拿到新鲜的水果,她早上天还没亮就早早出发,选果,装车,她都亲力亲为,可是当水果运回水果店,在摆水果的时候,女子发现,水果里有不少的烂果。
这肯定是卖水果的那些店家,看到女子是新人,所以能坑就坑。女子也没办法,只能自认倒霉,吸取教训,再往后进水果的时候,多留一个心眼儿。
她又一次去进水果的时候,都会仔细挑选,并再三向店家确认,没有烂果才要。可是,运回来的水果还是会有烂果。看着自己那么努力地工作,却总是防不住别人的欺诈。女子感觉好无奈,可是能怎么办呢,生活就是这样,你不防别人,别人就给你挖坑。
看到自己再次受骗,想起自己一人外出打拼,又努力地去工作,却没有得到生活的善待。女子心情很低落,当心情不好时,她就特别地想孩子,想家人。她总是一边想,一边默默地流泪。流泪之后,她又默默地为自己打气,生活还得继续。
接下来去进水果的时候,她更加小心了,并且和店家约定,如果有烂果,就会送回来。可即使这样,她运回来的水果,在那一箱箱金灿灿的芒果当中,箱子底下,依然铺着一层烂芒果。
这下女子崩溃了,几天来的委屈全涌上心头,一边挑烂果,一边泪流满面。她不知道如何排解自己的情绪,因为她知道成年人的世界里,没有容易两个字。于是她把自己的遭遇,发了出来,想得到大家的安慰。
不少人纷纷安慰她,做水果生意刚开始,都会这样,或多或少都会被卖水果的店家坑骗。也有人向这位女子支招,让她把烂果挑出来,拿回去让店家赔偿。
那么像这位女子所遇到的情况,通过法律的途径,女子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女子在进水果的过程中,店家把烂果放在箱子底层,把烂果充当好果卖给这名女子,实际上店家的行为就是以次充好,侵犯了这名女子的合法权益。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的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由此可见,女子在进货的过程中,店家提供给女子的水果,以次充好,实际上已经侵犯了女子公平交易的权利。当自己这项权利被侵犯之后,女子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要求店家退换。如果不退换,可以把情况反映到市监局,那么店家将会收到相应的处罚。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也就是对于店家以次充好这种行为,是不允许的。只要有人举报,店家将面临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相应的罚款。

创业不易,在创业中,碰上这样的店家,确实很令人心酸,因此无论从事什么行业,做什么工作,都要懂相关的法律,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勇于用法律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