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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7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人事任免名单,其中,任命谭家戎为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日前,辽宁高院网站已作更新,谭家戎信息出现在院领导信息栏。

谭家戎,男,汉族,1965年6月出生,辽宁庄河人,大学学历,学士学位,现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二级高级法官。

谭家戎曾任曾任大连市法院立案一庭庭长、审判员,2016年8月31日,中共大连市委组织部发布公告,拟提名谭家戎为辽宁省瓦房店市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正处级)。2017年12月8日,瓦房店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谭家戎当选为瓦房店市人民法院院长。

2018年9月9日,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发布公告(2018年第33号),谭家戎拟提名为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直接由县市区院长直接拟晋升中级院长。2019年1月14日,鞍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谭家戎当选为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2022年7月27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任命谭家戎为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

【附】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2年7月27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谭家戎为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

二、任命张国全为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免去其辽宁省辽河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三、任命任延光为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

四、任命赵婳为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五、免去潘宏伟的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六、任命王宇翀为锦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免去其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七、免去吕景文的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八、免去李志鹏、张悦、黄显秋的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九、免去高凯的丹东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