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一女子在拼凑自己刚买的鱼,怎么摆弄都感觉少一块,老板见状赶紧过来帮忙,他拼凑出来的鱼肉又是够的,只是大家心知肚明,看了后都哈哈大笑。
女子去菜市场买鱼,她选了一家生意不错,鱼也很多的摊位,老板非常热情,给她挑选了一条又肥又大的鱼,称好重量后,女子让老板帮她切成块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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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熟练地打理着鱼,整套动作行如流水。女子边摆龙门阵,边回头看鱼切好没有,这一回头,惊到了女子,老板砰砰切鱼时,最后一下的鱼好像撇下台面去了。
老板递过鱼肉后,女子打开瞧了一眼,越发怀疑老板动了手脚,为了证明自己的猜测,她把鱼肉全部倒出来,在台面上开始拼凑起来,看到女子的行为,围观的群众越来越多,都想看个究竟。
老板给女子切的是连刀鱼,几块肉串连在一起,所以她很快就摆弄成形了,但拼出来的鱼真的少了一块,拉到前面,鱼尾又不够长,拉到后面,鱼脖子又短了。
老板见状,赶紧上来帮忙摆弄,他把女子弄好的鱼肉左扒右扒,感觉确实没有少,这是怎么回事?
老板把自己切的连刀鱼像弹簧一样拉长,贴着鱼头和鱼尾,还口口声声说:哪里少了,这不是合适的吗?
只是明眼人都能看出来了,弹簧拉长了有缝隙,你的鱼肉不够,全靠缝隙来凑啊。
老板这种小伎俩,其实很容易被识破,只是大家平时粗心大意,也秉着对老板的信任,没有过多的关注,就给老板们可乘之机了。
我们在遇到这种不讲诚信的老板时,该怎么办呢?
民法典中规范:店家在经营活动中缺斤少两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消费者可以通过协商、向消协或市监局举报等方式维权。
老板卖鱼缺斤少两,欺瞒顾客,给女子带来了经济损失,会不会受到法律处罚呢?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一条鱼几十块,让老板赔偿三倍,也就一百多,女子可以要求增加赔偿金额,不足500的,按照500来赔偿。
一块鱼肉能值多少钱,让老板费劲心思做手脚。不讲诚信,还变着法亏待他们,结局可想而知。对于老板缺斤少两的做法,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