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便民利民政策,老百姓最关心的应当就是养老金的调整以及医保门诊保障的一些问题了。提到医保近些年来我国相关政策可谓是层出不穷,相关体系也是愈发成熟。

这不7月份马上要结束,医保也迎来了好消息,那就是职工医保门诊开始报销。但是在此之前,我们也应当注意4种情况,因为出现了这样的情况是不予报销的,那么究竟是哪四种呢?我们接着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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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种医保不报销的情况

第一,年度内门诊费用不超过起付标准

我们知道在看病的时候都需要缴纳一定的门诊费用,这笔门诊费用会根据病情,以及医院的不同而有所变动。除此之外许多地区的门诊起付线也没有统一标准,完全是按照当地的情况所制定的。

例如江西的起付标准就是600元,在这个起付线的约束下,如果一年内门诊费用不超过600元,将不会纳入报销,只能自费。任何地区只有超过医保起付线才会予以报销。

对于这样的情况,我们还是应该有所了解的,不过相关人员在看病的时候也不用过于担心。毕竟就算是没有超过起付线,那损失的金额也不会过大,不会对看病人的经济造成较大的影响。相反如果超过了起付线,那便可以享受报销的优惠。

第二,职工医保停保人员门诊费用不予报销

这点其实非常好理解,就像社保不缴纳够15年以上不能领取养老金一样。如果职工在缴纳医保的过程中停止缴纳,或者没有按照相关规定缴纳,那就不能享受医保,在此期间自然也是不能享受门诊费用报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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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就会有人问了,难道当年4月停保,4月期间就不能享受门诊报销了吗?

事实确实如此,不仅不能享受报销,甚至不能参与年内累计计算的门诊费用。毕竟职工医保实施的是“权益与业务”对等的原则,没有达到相应的业务,自然就不能向后相应的权益。

因此职工们一定要注意,尽量不要停止缴纳,或者是不按照相关规定缴纳。毕竟最后医保若是停保了,吃亏的最终还是自己。我们在享受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时,也要按照国家规定履行义务。

第三,住院期间门诊费用不予报销

看到这条很多人都纳闷了,没有停保且超过了起付标准,为什么住院期间的门诊费用不予报销呢?这其实就牵扯到一个两头报销的问题,因为住院的费用其实是已经纳入到主要报销中的,如果这个时候再使用医保进行报销,就会出现二头重复报销的情况。

出现这样的情况,也只会无端浪费国家资源,除此之外没有任何意义。

所以我们在享受医保带来的好处时,也要注意遵守相关规定。符合规定的就在相应的部门进行报销。除此之外,还要了解不同种类费用的医保报销详情,这样才能在保障自己权益的同时,帮助相关部门防止资源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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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报销过后的剩余需要自费

我们知道,医保有时候并不能报销看病花费的全部金钱,特别是住院、门诊慢特病这样的情况。有时候在报销过后,还是会出现有剩余费用需要支付的情况,这种时候就需要看病人自费了。

毕竟已经使用过了医保包括的所有报销政策,剩余的费用医保不会再二次报销。所以说出现这种情况的朋友,也不需要埋怨政策,因为医保的出现已经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不少好处,我们只需要遵守其要求即可。

二、门诊共济保障

现如今门诊共济保障正在我国大规模的推行。这主要指的就是职工医保参保人的门诊费用的保障方式,由“个人账户”转变为了“共济保障”,也就是统筹报销。

这样的制度不仅有利于大小共济的相互补充,也有利于增强统筹基金保障功能,极大地提高了基金的使用效率。但这样的方式并不意味着个人的保障待遇将被降低,恰恰相反,这样的方式受到了更多中老年人的推崇。

因为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后,报销的范围便扩大了,这也更有利于身体技能衰退的中老年人。所有权益也得到了更好的保障,同时医保体系也得到了更好的完善。

三、小结

身体对于任何人来说都十分重要,这也是为何我国非常注重医保的原因。相关部门也是不断推出更加适合我国人民的医保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的看病权益。

对于这样的行为我们应当给予支持。那么您是如何看待我国医保发展之路的呢?欢迎留言分享您的看法。